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件
自动化学院﹝2019﹞2号
关于印发《自动化学院毕业生的社会评价反馈机制》的通知
各三级单位:
《自动化学院毕业生的社会评价反馈机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动化学院
2019年1月4日
自动化学院毕业生的社会评价反馈机制
为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反馈意见在促进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的持续改进方面的作用,学院制定了毕业生社会评价机制。
一、社会评价机制
(一)责任机构
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工作办公室、各专业教学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整体发展需要制定社会评价机制;社会评价工作以系为单位,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走访用人单位、校企合作交流、组织座谈和调查问卷等具体调查工作,并进行调查汇总分析,形成各专业调查分析报告。
(二)评价周期
用人单位调查每两年1次。
(三)跟踪对象
与我院建立实习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来我院招聘的代表性用人单位;毕业生较集中的代表性用人单位。
(四)评价方法
对与我院建立实习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较集中的代表性用人单位,实行由专业教师进行走访并完成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来我院招聘的代表性用人单位,实行由负责教师进行访谈并完成调研问卷的形式。
(五)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涵盖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情况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以及对我院就业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六)信息收集与分析要求
各专业教学工作小组要确保收集到信息的有效性,分析全部确与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相关的有效数据,为专业持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准备依据。
(七)评价结果的利用
各专业工作小组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等进行汇总,形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初步意见;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形成最终评价结果,以此作为持续改进的主要依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对人:李志华
自动化学院 2019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