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件
自动化学院﹝2020﹞5号
关于印发《自动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三级单位:
《自动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动化学院
2020年5月8日
自动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实施办法
为有效评价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对本专业的毕业要求进行多维度的评价,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预期标准,分析学生各项能力,为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自动化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和实施办法。
(1)评价对象
自动化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对象为各专业每一届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评价组织及职责
由学院各专业负责人牵头成立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实施和完成每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工作。工作小组主要由专业负责人、系教学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及行业专家等构成。学院教务科和学工委负责协调与配合评价工作的开展。自动化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工作职责如表1所示。
表1自动化学院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序号 |
评价活动 |
相关责任人/机构 |
1 |
统筹协调评价工作。 |
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 |
2 |
制定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标准与具体评价方法。 |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3 |
组织学院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实施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估、收集并整理反馈信息。 |
教学副院长、学工委副书记、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教务员及辅导员 |
4 |
毕业要求达成度数据分析、研讨并形成持续改进方案。 |
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 |
(3)评价周期
本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和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评价依据《自动化学院课程考核及课程目标考评实施管理办法》(索引4.1-23)、《自动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索引4.1-26)执行,评价周期为1年,即面对每届学满四年的毕业生群体。保证每一项毕业要求和每届学生在一个周期内都得到评价,用于对课程体系修订的持续改进。
(4)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度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包括基于课程目标达成度定量评价法以及基于毕业生问卷调查和用人单位调研的定性评价法。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实施办法详见索引4.1-26。
1)基于课程目标达成度的定量评价法
评价依据:根据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学院制定了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践活动以及其它教学活动的成绩考核规则等文件,通过课程目标的达成考核(索引4.1-23)、课程目标考核与相应支撑的毕业要求权重关系的分析,完成对毕业生能力达成的定量评价。
评价流程:
①权重分配
由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支撑各条毕业要求的课程进行权重分配,支撑各条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的所有课程权重之和须为1;权重分配应按照该课程对毕业要求能力达成的贡献度进行赋值。
②计算各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评价值
设第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由门课程支持,其中,第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为、权重为,则第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评价值按式(4-1)进行计算:
(4-1)
③计算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值
某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值的计算方法为:取该项毕业要求各指标点达成度最小值作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值。设第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值为,其计算方法如式(4-2)所示:
(4-2)
式中,为支撑第项毕业要求的指标点个数。
④毕业要求达成度的合格标准
设某专业毕业要求共有项,取项毕业要求达成度的最小值,作为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度,如式(4-3)所示:
(4-3)
各专业依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位授予规定和本专业定位情况,各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超过0.65即视为达成,作为合格标准。各专业应对毕业要求达成度总体评价值进行分析,以便形成合理的专业持续改进方案。
此外部分课程采用评分表法,主要用于评价非技术性指标,通过制定详细、具体、可衡量的评价指标,设置不同的达成情况层级,并对观测点的不同达成情况给出定性描述,形成评分表。结合学生的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设计报告、作业等依据评价学生在该项指标上的表现,通过满意程度给出量化分数,从而计算出达成度评价值结果。按照评分表给出的分制算出的结果,转化为百分比,汇总评价结果。评价结果通过算术平均,计算某项评价指标对应某一项毕业要求观测点的评价值。以此方法,对某一项毕业要求观测点,计算各门支撑课程的达成度评价值结果,根据各门课程的支撑权重,加权重算出该项毕业要求观测点的评价值。
2)基于毕业生问卷调查及调研的定性评价法
①评价依据:
教学指导委员会与学生工作委员会每学年针对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通过对调查问卷、座谈等反馈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附录4.1-8)。
②评价流程:
定性评价由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专业负责人、专业主任、第三方调研公司等人组成评价小组,首先由专业负责人提供毕业要求能力说明,由第三方调研公司设计调研问卷,回收问卷后由第三方调研公司出具调研报告。调查数据提交专业自评小组进行整理分析和最终确认。教学副院长为评价工作的负责人,统管整个评价工作。
本专业定性评价的达成标准基于评价值评判,对于单个指标点,满分为5分,认为评价值超过3即为达成,分值越高越好,针对不足或低达成值结合定量评价法分析,通过课程体系、教学目标、毕业要求等分析找出问题并持续改进。
定性评价主体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问卷调查法以调查问卷为基础,通过获取受访者对毕业要求的主观意见,即受访者对毕业要求各项能力重要性的认同度和毕业生在这些能力上的表现、达成情况,样本容量不低于该届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应(往)届毕业生能力达成情况自评调查表”,对毕业要求的能力进行自我评价,用人单位根据毕业生在工作中的能力表现,填写“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用人单位调查表”,对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进行评价。本专业就12条毕业要求各指标点达成评价情况的问卷调查,可选项为“A非常符合”、“B大部分符合”、“C基本符合”、“D大部分不符合”、“E非常不符合”,其分值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根据毕业问卷调查情况,算出每个指标点的平均得分,除以该指标点完全达成分值(5分),即为该指标点定性评价值R,取最小评价值为评价达成值。计算公式如下:
评价值 (4-4)
(5)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根据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结果,综合分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给出评价结论,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中,显示较弱的项将在今后持续改进中作重点关注。
每年下半学期末,课程负责人完成课程目标和课程对应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评价后,将达成情况反馈给专业自评小组,同时将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反馈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依据课程目标和课程对应指标点达成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在后续工作中对教学内容和安排进行调整;为确保评价结果反馈能有效执行,学院补充制定了《自动化学院关于课程目标评价及教学意见反馈改进措施的执行与评价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索引4.1-28)的机制文件。同时,专业自评小组依据课程负责人完成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对应指标点的达成评价资料,完成指标点和毕业要求的达成分析。专业负责人或专业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方案,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实施。
(6)评价结果的利用
结合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对各相关课程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本专业课程体系的修订提出建议,对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进行持续改进。
(7)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对人:饶春燕
自动化学院 2020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