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件
自动化学院﹝2020﹞9号
关于印发《自动化学院课程考核评价合理性判定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三级单位:
《自动化学院课程考核评价合理性判定的实施办法(修订)》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动化学院
2020年11月19日
自动化学院课程考核评价合理性判定实施办法(修订)
为保障课程考核评价的合理性、目的性,以OBE理念课程考核为导向,以更好地促进学生能力的达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课程考核的各个环节,具体包括考核内容合理性判定、考核形式合理性判定、考核结果的合理性判定。
二、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合理性判定:考试题型是否合适;考试内容比例是否符合课程目标及毕业要求的支撑比例;考试内容是否体现毕业知识目标的要求;考试内容是否体现毕业能力的要求。
考核形式合理性判定:考核形式是否单一;是否包含过程考核(比如课堂互动、设计报告及作业等);是否符合课程大纲的要求。
考核结果合理性判定:考核结果是否可衡量;考核结果的评价是否有详细的标准;考核过程是否有记录文档;考核结果成绩分布是否符合正态分布等。
依据以上内容完成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记录表(附件 1)。
三、程序及方法
课程考核内容由课程小组负责,完成后由教研室副主任、教学副院长对考核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判定;每学期考试周前2周完成课程考核内容合理性判定。
四、本办法由自动化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表1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记录表
课程名称: 专业班级: |
命题教师: 任课教师: |
评价选项 |
评价人 |
评价材料 |
合理性判定 |
考核形式是否合理,关键能否体现能力考核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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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考试题目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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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形成可供评价的过程性考核记录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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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平时成绩构成、试卷规范检查表、实验预习报告、实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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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是否可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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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评分标准、试卷质量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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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是否完整体现对相应课程目标的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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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表、课程教学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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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对人:饶春燕
自动化学院 2020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