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件
自动化学院﹝2019﹞21号
关于印发《自动化学院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修订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三级单位:
《自动化学院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修订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动化学院
2019年9月12日
自动化学院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修订办法(试行)
为了适应现代工程教育需要,确保自动化学院本科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毕业要求明 确、课程体系科学规范,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实施办法。
一、修订责任
修订工作由系组织落实,由各专业负责人牵头,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培养方案(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修订的调研、组织座谈和建议稿的形成,并按时提交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终稿和修订过程记录文档。
二、修订依据与要求
各专业需根据我校要求和对照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明确专业定位的基础上,制定或修订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并通过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其他高校专家、校内专家、本专业教师等多个环节调研,严格按 照流程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三、修订流程
1.学院部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2.专业召开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会议,讨论本专业定位;确定修订工作内容、负责人、截止时间;
3.对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并提出修订意见;
4.根据培养目标,修订毕业要求,提出修订意见;
5.根据毕业要求,完成课程体系修订初稿;
6.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培养方案(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形成初步意见并提交学院;
7.学院组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四、培养方案修订需提交的资料
1.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总结报告;
2.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资料(调查表、会议纪要、评价意见)
3.各专业修订过程文件(会议纪要、培养修订方案、修订说明)
五、注意事项
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过程一定要有 2-3 位校外专家切实参与。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对人:饶春燕
自动化学院 2019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