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件
自动化学院﹝2019﹞4号
关于印发《自动化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三级单位:
《自动化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动化学院
2019年1月4日
自动化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加强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水平,建成一支既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又具备较强工程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最新版)对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要求,通过鼓励教师到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进行工程实践环节的学习和锻炼,强化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进一步完善知识和能力体系,提高综合素质,丰富教学内容和案例,提升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与水平;通过科学的考核方式,评价教师经过培养后的工程实践能力,并与本科生的专业课教学(含实验教学)、毕业环节和实践教学任务聘任挂钩,以进一步增强培养工作的实效性;同时,通过教师到企业挂职等形式,推动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实施对象
新进教师,或年龄 45 周岁以下,且需承担工科专业的工程实践(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训、专业综合实践、职业技能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教师,必须通过对应专业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或认定。
三、培养方式与考核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经向学院申请,可认定其已具备工程实践经历:
1.已有3个月以上的企业工作或工程实践经历;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企业横向合作项目 1 项以上并结题的;
3.到专业对口企业或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实践的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并递交附有接受锻炼单位证明的企业生产或工程实践报告。
(二)考核
1.所有参加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专业教师均需经过工程实践能力考核;
2.考核方式为递交考核表、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附件1《自动化学院教师工程实践能力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组织与实施
1.相关教师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个人实际制定培养计划,填写登记表,报学院审批后实施。申请认定的教师递交认定表;
2.2019 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新教师,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考核;
3.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工作与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结合,未通过工程实践能力认定与考核的工科专业的教师原则上不考虑推荐申请相应学科专业的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4.教师在培养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弘扬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声誉,确保实践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5.各系(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工作,积极为教师参加工程实践提供帮助。要加强对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管理、检查并指导,对教师撰写的实践项目总结报告进行认真审查。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对人:李志华
自动化学院 2019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