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出符合社会经济及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行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特制定本办法,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专业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培养目标合理性及达成评价依据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关注培养目标对内外需求的满足情况,评价依据包括培养目标与社会发展与变化需求的吻合度、应届生的毕业出口能力与职业期待、当前执行的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用人单位对人才的素质和能力的需求等环节。
二、 评价周期
根据学校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4 年一大修的修订原则,本专业每 4 年进行一次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
三、 评价对象
本专业通过调查问卷和座谈会的形式对本专业毕业 5 年左右的学生、用人单位、在校师生及家长进行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调研。
四、 评价结果的使用
结合各方对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意见,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组(包含教指委、专业教师及辅导员等)对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提出建议,为下一轮培养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五、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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