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更新时间:2022-10-28 12:27:18点击次数:字号:T|T


广石化院(2012)74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职能 

以师德培育和教师教育技能提升为重点,开展教学技能培训;倡导和组织骨干教师对青年教师“传、帮、带”;组织教学沙龙、引导开展个性化教研活动,促进教学和学术共同体的形成;开展分类分学科指导工作,引导教师个性化发展;指导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教育教学咨询服务。

二、工作目标

遵循“以师为本、教学为要、互助共赢、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将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成为学校教师交流互助的平台、学校与教师沟通联系的桥梁、培养青年教师的园地、培育学术名家和教学名师的摇篮。

三、工作思路

坚持“以师为本,促进发展,研修培训,开拓创新”的宗旨,以推进教师深邃的学科知识和精湛的教学技能相互融合为目标,“立足一条主线,完善两项重点任务”,为教师发展提供保障。“一条主线”即以明确教师定位,促进教师发展为主线,通过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两项重点”即重点围绕教师进修、研修、培训和研讨开展服务,重点致力于教学资源的开发和整合,统筹规划教师培训,搭建更广阔的教师发展平台。

四、工作内容

1.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主要包括:(1)工程实践能力培训;(2)继续教育;(3)新进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及授课基本功培训;(4)根据每个学科的实际情况,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教师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培训;(5)教学技能提高培训;(6)外语培训(口语和听力的强化);(7)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访学与交流;(8)有针对性的开展辅导员、实验员的专项培训;(9)完善教师和管理人员日常培训制度建设。

2.协助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组织开展教学发展需求调研;对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进行调研评估,揭示教学运行的基本状态,诊断教学存在问题;配合教务处加强教学效果测评和学生评教信息反馈,以评促发展;配合教务处完善教学评估制度,开展教学评价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完善教学评价机制。 

3.建立教师教学、科研研讨交流平台。开展“教”(教师)与“学”(学生)的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开展教师发展研究,促进不同学科专业教师间的交流与经验分享,学科团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进各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科研研讨制度建设;组织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开展教学专题研讨和咨询;配合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组织教学研究、教学发展专项研究和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促进教师发展,使我校教学名师数量有较大突破。组织学科、学术带头人开展学术研讨。

五、组织机构

1.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

为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学校层面成立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分管师资队伍建设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学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与评估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学生处、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工会、图书馆负责人、二级院(系、部)的院长(主任)及相关教授组成。

“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教师发展决策提供咨询建议,提出教师发展的工作思路,审议中心提出的年度计划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运行中的相关问题。

2.教师发展专家委员会

1)教师发展专家委员会由学校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以及在教学、科研上有较高造诣的教授等5~7人组成。

2)教师发展专家委员会采取按届聘请的方法,每届任期三年,并发给聘书。

3)教师发展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①协助教师发展中心,参与教师发展战略的制订工作;②构建青年教师培养项目,对每期教学沙龙活动主题提出建议并参与指导,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学沙龙或研讨会;③与教师发展中心共同开展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④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青年教师成长;⑤与教师发展中心一起指导、检查和督促各二级院(系、部)开展教师发展工作。

为确保教师发展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实效,学校不定期组织教师发展专家委员会的研讨活动,探讨教师发展专家委员会的运行机制。

3.教师发展研究及教学资源平台建设工作组

工作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工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发展规划与评估处、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学生处等单位(部门)组成。

主要负责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搭建各种平台,包括:公共平台资源网、构建项目、示范教学、组织教学评估等。

4.教师培训工作组

工作组由人事处(外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科研处、工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学生处等单位(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教师培训、研修、进修、交流、研讨等工作。

5.二级院(系、部)教师发展指导小组

二级院(系、部)成立教师发展指导小组,成员为5~7人,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组员由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二级院(系、部)教师发展指导小组在学校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教师发展中心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教师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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