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实践基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 则
本实践基地应体现学院和公司合作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推进工程实践教育的特色。
二、运行管理主要任务
1 、参与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基地具有一支理论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来自公司的高管和骨干人员多,对企业的人才需求、人才政策,对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的知识构成、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求都比较清楚。因此,基地视学院相关专业(如电气材料合成、加工、材控等)的要求,指派资深人士参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特别是企业培养方案的制定。
2 、落实学生在公司学习期间的各项教学安排
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电气工程系”第一条第 3 款之约定,学院在年初将来公司实习实训的年度计划提交给基地办公室(公司人事处),便于基地做好年度计划。
每个实习实训的专业需要将来基地的时间、人数、实习实训内容详细报告基地办公室,基地则负责落实学生在基地学习期间的各项教学安排,包括生活、学习和实训的时间、地点、指导教师等。
3 、参与学生的安全保密等教育
由于电气合成及加工企业的特殊性,所有来公司实习实训的师生必须接受公司安排的安全、环保和保密教育且通过相关考试,方能进入公司生产区。为此,基地办公室(公司人事处)将为每批来公司实习实训的师生安排相关的教育和考试,以确保实习实训的安全顺利实施。
4 、参与公司的员工培训
为了实现校企互惠双赢,基地在为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学生服务的同时,为公司的员工培训服务。包括员工的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劳动技能竞赛培训等。基地可以发挥学院教师在学科理论方面的优势,为需要的员工开设相关课程或讲座,为公司编写培训教材等。
5 、建设和管理基地指导教师队伍
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电气工程系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中列明了现有指导教师队伍。他们由公司管理层和工程技术人员、学院专业教师、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构成。下一步的工作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继续扩大指导教师队伍,二是有针对性的实施培训,使这支队伍更能胜任指导工作。
6 、实施学生企业学习的考核和评价
学生来基地学习,无论是课程学习、计算机仿真还是车间实训,都应有相应的考核和评价,其结果作为学生企业学习环节的成绩进入个人学习档案,基地参与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具体见见本办法第四条第四款。
7 、对基地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基地设施是国家财产,也是学生和职工实习实训的依托条件,使用和维护必须遵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电气工程系实践基地仿真学习室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同时基地办公室每年组织对相关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登记,对于出现损坏、丢失,需要视不同情况适时做出处理,并报告相应的资产管理部门。
三、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电气工程系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基地设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
四、实习实训的具体组织和要求
1 、 领导组织
每次实习实训要设立领导小组,小组由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带队教师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次实习实训工作。其职责是:
1)做好学生实习实训动员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 协调、指导、检查实习实训工作;
3) 精心组织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习实训质量;
4) 做好实习实训学生的考勤和成绩考核工作;
5) 做好实训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2 、指导教师要求
1) 实习带队教师对来本基地实习学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他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其分工负应有的责任;
2) 随队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应随班到现场组织学生政治学习,做好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这既是搞好校外实习的重要措施,又是对学生辅导员、青年教师的培养措施。
3) 实习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应提前与本基地公司方联系,根据实习大纲和具体条件,制订实习计划,经基地办公室公司方核准后组织实施。
4) 实习指导教师要同公司选派的指导教师一起指导实习,审阅实习报告,进行成绩考核;实习结束,听取公司对实习工作意见,做好实习总结。
5) 实习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求学生严格执行考勤
制度,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纪现象,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系汇报,做出处理。
6) 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写出指导实习的工作报告,交基地审核带回学院。
3 、实习学生要求
1) 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和实习计划,认真实习,独立思考,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2) 虚心向工人、技术人员学习,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事业心、责任感,发扬艰苦朴素、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基地(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对于违反基地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需会同公司视其情节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4) 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与在校上课一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擅自不参加实习,除按照学院规定处理外,本次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5) 经批准,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实习或缺勤累计超过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可准予补实习。
4 、实习成绩考核
1) 实习结束应进行考核,企业课程和实训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或按照“卓越计划”企业培养方案执行。
2) 考核成绩由思想考核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两部份组成。思想考核成绩按学生对实习的认识、实际表现、遵纪守规情况和劳动态度评定;业务考核成绩按学生的实习报告和业务考试成绩评定。评定成绩工作由指导教师会同公司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一起负责。
五、附则
本办法经校企双方同意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