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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学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

时间:2024-05-09阅读次数:来源:纪检监察室分享到:

会议现场

5月8日下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在图书馆学术报告一厅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学校领导、华工帮扶队队长、党委常委、中层干部参加会议。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国玺主持会议。

孙国玺在“第一议题”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党委常委、副校长周如金带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华以《学条例明党纪 做遵规守纪明白人》为题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李华通过条例文本的解读剖析和典型案例的拓展延伸,从《条例》修订的意义、修订的主旨要义、修订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带领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规党纪的同时以案明纪筑牢防线,进一步强党性、正党风、严党纪。

李华指出,党纪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尺,心中标尺不清、刻度不明,行动就难以得到校准。学习党纪,必须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原汁原味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明确言行的衡量标尺印刻于心,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李华强调,党员干部要时刻将纪律规矩挺在前,要深刻认识到违法乱纪的严重危害和后果,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和事业观,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文/纪检监察室 图/宣传部)

撰稿:刘晓娟    审稿:许婵贞    审核:陈星宇    签发:张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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