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室管理规定
自习室管理规定
(一)读者进入自习室要讲究文明礼貌,穿着要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
(二)读者要自觉维护自习室学习秩序,保持自习室安静,不得在自习室内及周边高声谈笑、打电话、唱歌、哄闹、吹口哨、奔跑等,严禁不文明行为。
(三)读者要自觉维护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不得在馆内吸烟、用火、进食等。
(四)读者要自觉爱护自习室空调、阅览桌椅等公共设施。
(五)读者离馆时要带走自己的书本等物品,严禁在自习室内或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任何物品(自习室内书架可以临时放少量图书资料)。每天晚上离馆音乐响完以后,管理员将对自习室进行清理,被清理的图书资料等物品只能在每周五下午2:30-5:30领回,其余时间一律不受理,在清理过程中如有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六)如有违反以上管理规定且屡教不改者,图书馆将停止其自习室预约及图书借阅权限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