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经常性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3、了解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 4、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 6、基于工作需要,开展就业指导及做好就业率统计上报工作; 7、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和班委会建设; 8、协调学校、院(系)党政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班主任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大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9、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10、基于工作需要,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 11、抓好所负责学生的宿舍(公寓)文明建设。 12、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聘期内完成教研、科研工作量 40 分。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