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方案

更新时间:2019-07-10 15:01:43点击次数:字号:T|T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方案

一、实验室人员安全职责

() 实验室主任安全职责

实验室主任为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校,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主要体现在:

1. 安全教育。对本专业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定期或随机的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在出现因客观因素(包括教师科研室)难以整改时,立即采取临时的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3. 药品及设备仪器的管理。安排专人分别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材料等,做到责任到人。教师科研室要严格遵守危险物品管理及仪器设备使用制度,精密仪器做到专人专管。

4. 危险情况的处理。有案情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控制场面,避免人员伤亡,并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提供情况,协助查破。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 实验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包括专职从事实验室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室主任负责,并服从其领导,对实验技术人员安全职责要求如下:

1. 必须熟悉本专业实验课程及各教师科研室所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化学性质和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本专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实验室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懂得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 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

3. 协助教师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电、气、水源是否切断,并做好安全记录;

4. 对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包括每次实验开始前及实验结束后),禁止乱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电源线路、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安全用电;

() 实验课教师安全职责

实验课教师切实按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1. 认真检查实验准备工作,包括所需仪器和实验药品、材料等,防止使用带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

2. 实验前必须给学生讲清实验课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

3. 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凡属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气、水源关闭情况;

4. 对实验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主管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首先确保学生安全,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控制好现场,以免事态扩大,并及时上报

二、设施设备的监测、检测和维护

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办法如下:

1. 仪器设施设备必须做到帐、物相符,有专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对贵重精密仪器每学年进行一次校检,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长期保持其可用状态。

2. 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严禁学生独自开启操作仪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及未经允许的教师不得使用;

3. 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使用日记(记录)。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管理人提出使用申请,登记、核实后方可使用。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共同检查、签字。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仪器故障,应立即向管理人汇报,及时上报检修;

4. 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5. 仪器设备要做到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上报检修,若因违章或大意造成损失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酌情处理。

6. 为避免积压、提高利用率和利用价值,仪器设备可以重新调配。在有专人管理的原则下,某些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公用或借用办法;

7. 仪器设备报废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申请、鉴定、审批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8. 实验室人员要不断掌握和提高有关仪器的操作技术,以减少操作或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此外,实验室人员要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并掌握一般检修技术。

9. 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修理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应申请报废。

三、实验室防火、安全制度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师科研工作,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 安全用电

1. 公共实验室,教师科研室所使用的电线、电路和配置应由后勤管理统一安装,不得私自随意拉接,并且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2. 使用高热电器,如高温烘箱等,要有专人看守。烘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恒温安全后才可过夜使用。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3. 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保修更换;

4. 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5. 做好实验室用电、断电管理,尤其是雷雨等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护。

() 防火防爆

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每间实验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在使用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 防水防盗

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自来水有泄漏,要及时上报修理。

1. 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专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2. 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并做好使用日记;

3. 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的安全后,方可离开。

() 防污染

1. 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有害有毒气体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

2. 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实验的固体废弃物,应规范存放、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

3. 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水不可直接倾倒入池,需放入指定的容器并按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四、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办法

() 各种危险品使用原则

1. 各种化学药品都要节约使用,能用定性试剂就不用定量试剂,能用低纯度化学试剂就不用高纯度的,从而减少危险品的使用量;

2. 科研用化学试剂在科研结束时,所剩化学试剂归实验室统一规范处理。

3. 任何人不得将教学所使用的化学试剂占为己有或送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 原则上使用危险品需当值教师同意,任何学生不得私自或擅自领取危险品。

() 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

1. 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签字后由实验员购进,交专管人员上帐,放保险柜中保存;

2. 有毒药品的使用,由使用人到专管人员处按计划量领取、登记,当天用剩的药品当天送回专管人员处保管;

3. 教师科研使用有毒品,由教师自己领取,领回后交专管人员保管,使用时按第二条办理;

4. 剧毒品外单位借用时,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办理借用手续,登记药品名称,借用数量、时间,借用人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 一般化学药品

实验室主任根据各实验课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由实验员购进,登记入库;教师科研用一般化学药品由科研人员自行记录、保管。

五、实验室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 职责

1. 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安全负责,经常进行安全督察,并组织相关实验员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处理安全事故;

2. 实验员每月定期负责水、电路、消防器材的配置和设施安全检查;

3. 各科研室,由教师负责本科研室的化学药品、水电气、门窗的安全督查;

4. 实验员负责试剂、药品,特别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理。

() 工作程序

2.1 安全操作规范

2.1.1 实验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登记、报告;

2.1.2 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使用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必须带防护手套,并在通风橱内进行,中途不许离岗;

2.1.3 在进行加热、加压、蒸馏等高危操作时,实验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若因故需暂时离开,必须委托他人照看或关闭电源;

2.1.4 各种安全设施不许随意拆卸搬动、挪作他用,保证其完好及功能正常;

2.1.5 实验人员要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及维护知识,熟悉水、电、燃气、气压钢瓶的使用常识及性能,遵守安全使用规则,精心操作。

2.2 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

2.2.1 凡属易燃易爆、有毒(特别是剧毒物品)、易挥发的有害气体均应列为危险物品,须严格分类,单独存放,有毒物品放入专用加锁铁柜内,注意通风,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记录;

2.2.2 做到帐、物、卡相符,专人限量采购,入库检查;实验课需领用时,应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用多少领多少。操作室内不宜大量贮存危险物品,不许存放剧毒试剂。

2.3 三废处理

2.3.1 在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中多具有腐蚀性和毒性。这类废液直接排放于下水管道将会污染环境,必须统一收集,进行有效的处理后再排放;

2.3.2 实验室产生的废液贮存到一定数量后,集中处理。用于回收的废液的容器应分类盛装,禁止混合贮存,以免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

2.3.3 沾附有害物质的滤纸、称量纸、药棉等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处理;

2.3.4 废液中浓度高的应集中贮存,并由综合管理科交环保部门处理;浓度低的经适当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即可排出,一切废液()不宜存放过长时间。

2.4 安全管理

2.4.1 经常检查安全隐患,防微杜渐,出现问题及时上报,迅速认真整改;

2.4.2 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放在具有醒目标志的地方,不得挪动,有关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消防器材;

2.4.3 由学校安全员定期检查电路,防止元器件老化、损坏造成事故。移动、检修带电设备应切断电源。电路(线)电器设备故障应由专人检修;

2.4.4 实验老师协助科研室老师负责本室水、电、气、门、窗的安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并经常督促检查;

2.4.5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2.4.6 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当事人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科、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及时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直接责任者作出相应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4.7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后还应提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六、实验室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 目的

规范实验室紧急情况的处理工作。

() 职责

遇有紧急情况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此规程处理。

() 具体要求

3.1 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实验室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例如实验过程中,由于试剂溢出溅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等,应立即覆盖,对污染的物品进行处理。并填写实验室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这些处理行动,并检查处理效果。

3.2 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例如割伤、烧伤、烫伤等,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并上报。令受到伤害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皮肤表面,伤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洗眼器反复冲洗。由在同一实验室内工作人员或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清理实验材料,帮助受伤人员紧急处理并撤离实验室。受到伤害的人员应立即就医,并将受伤原因及接触微生物的情况通报负责人。对其进行恰当而完整的病史记录。在其身体状况未恢复之前,不得重新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在经过整理,消除了造成伤害的故障之后,方可重新使用。

七、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 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

高分子系实验室,面积约1500平方米,现有师生约700余人,主要从事化学科学、材料学科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以及本科生的实验课、毕业论文等工作。分析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1) 火灾

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2) 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3) 中毒

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4) 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5) 灼伤

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1、在做化学实验时没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2、在紫外光下长时间用裸眼观察物体;3、使用毒品时没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学毒品;4、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在通风橱中进行,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5、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梯队)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 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 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 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 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 120

八、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 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 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 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 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 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 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 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 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 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 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 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 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 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 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 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切断电源开关;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2.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 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 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 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九、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 目的作用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为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 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应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即将所有的实验设备、化验仪器分配到人,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 实验室主任负责对本室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 精密仪器的管理

3.1 各种精密仪器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 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3 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4 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 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 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4.3 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4.4 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5 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入仪器盒中保存。

() 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5.1 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 所有的实验设备必须安装在专门的实验房间,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5.3 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5.4 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 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6.1 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各实验室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每年初由实验室报出申购计划,学院审核后报学校统一规划安排采购。

6.2 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6.3 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6.4 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6.4.1 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6.4.2 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具体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罚条例办理。

十、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

 

() 一般药品、指示剂及有机试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对需要避光保存的试剂,要设置避光保护装置,严防日光照射各种化学药品。实验课需用时由实验主管提出申请并详细写出药品的名称、数量,由管理人供给使用。

() 剧毒及贵重药品由专人专柜保管,实行双人管理制,每次使用时由实验主管提出申请,详细记录用量及用途。学生使用时,教师要认真指导,严防学生将其带出实验室。

() 剧毒药品要以所需要最少量为限,应本着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药品不允许在实验室过夜。管理人员应负责监督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和管理。

() 放各种药品及剧毒药品的容器,及其废液、残渣等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 其他实验室需要借用时,由主任批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外借。

() 各种药品的管理、使用,不负责任或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人员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 存放药品的地方要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严禁吸烟、对易燃易爆品应经常检查,要配备灭火装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为推进学院的实验(含实训)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 实验(训)室开放目的

实验室开放的目的是通过给学生创造研究性、设计性实验活动的环境,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 实验室开放原则

1. 教学优先原则。实验室应在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现逐步、有序的开放。

2. 学生优先原则。实验室应优先对学生开放,保障学生学习的权利。

3. 实效性原则。实验室开放要最大限度的利用实验室的资源,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验要求,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4. 安全性原则。实验室开放应按照实验室相关制度实行,切实保障实验人员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 实验室开放形式

1. 全面开放(周一至周五未安排课程的时间内开放)

2. 定时开放(规定的时间内开放)

3. 预约开放(提前约定后在约定的时间开放)

() 实验室开放要求

1. 原则上各实验室都要对外开放。各实验室必须制定开放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2. 认真组织对开放实验内容的讨论,制定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将所属实验室本学期“开放实验室实验项目一览表”报教务处汇总公布,供学生选择。

3. 实验室要负责实验耗材的准备和仪器设备的检查。

4.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成果。实验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验态度以及提交的实验成果等内容及时做出评价,在学期结束前报院系(部)存档。

十二、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条例

为塑造我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创造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拟制订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条例,对实验室成员提出若干要求,并进行评分。

1. 室内布局合理,保证实验室的通风通畅,照明设施良好,电路布局安全、规范,无私拉电线等不安全现象;

2. 如果实验室内包含有老师的办公室,应保证老师办公室的整洁,每天打扫卫生并酌情考虑拖地的周期;

3. 实验室要排出自己的卫生清洁表,保证每天都有同学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洁与物品整理,勤倒垃圾与废水;

4. 实验室墙壁、玻璃窗、天花板保持清洁,无蜘蛛网;

5. 地面无尘土、积水、果皮纸屑等垃圾;

6. 禁止在实验室吸烟;

7. 实验室不要堆放过多的杂物,如果有一些不能用的设备(如报废的实验设备、不能工作的其他设备)应与固定资产管理员联系进行报废处理,不应占用实验室空间;

8.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在实验室使用明火(若因实验所需如使用酒精灯之类则应确保安全);

9. 实验室成员要划分区域,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好日常清扫工作,同时要每一个星期进行一次小扫除,每月组织全部实验室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工作;

10. 实验室成员理应负责自己座位上的卫生,保持座位周边地面的洁净,同时整理自己桌面的物品,保持自己学习、工作环境的整洁;

11.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维护实验室的整洁,讲究文明礼貌。每个学期会多次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各个实验室卫生与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环境卫生恶劣者将通报批评。

十三、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1. 凡进入实验室工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需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借用;

3.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及使用方法,熟悉所用试剂及耗材的性能与用途,对自己负责保管的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和维修。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对各种资料,要装订成册,归类保管。认真做好仪器的验收、领发、回收,及时保养和维修常见故障,加强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4.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有关教研活动,学习教学大纲和教材,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和自制教具工作;

5. 本系教师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填写借用登记表,实验室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需借出必须经中心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同意;

6. 除本实验室技术人员外,其他人不得擅自开启实验室,占用实验室房间或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7. 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学期报告一次消耗性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协助提出实验材料采购计划,保证教学实验正常进行;

8. 实验室内严禁实验项目以外用电,不允许在实验室内喝酒﹑打闹﹑大声喧哗;

9. 实验室负责人有权监督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对违章者有权作出适当处理,并可视情况报告院有关领导;

10. 实验室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实验室工作检查、评比和总结活动。对在实验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1. 每学期结束,将实验室仪器设备清点核对。

十四、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技术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现代教育观念,增强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教育教学创造最优环境和条件。

二、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参与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同事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实验教学工作。参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具体负责实验室建设(改造)、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安全与环境卫生、实验室档案、实验室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实验室管理网络化建设、起草实验仪器配置计划和实验耗材购置计划等管理工作。

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有课时应在实验前十分钟到岗。上班时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实验教学正常顺利地进行。

四、按时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在课前准备好实验清单与实验指导教师做好实验器械的交接工作,课后如发现损坏或丢失按相关实验室物资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处理。

五、掌握所开设实验项目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技术,能根据实验教材进行实验,能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实验指导工作,能回答学生实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基本原理,能对实验仪器和设备进行基本的调试、维修和故障排除,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定期对实验仪器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熟悉开出实验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的使用方法。

七、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

八、每学期末根据下学期的教学计划,上报下学期所需实验耗材的申购计划;在学期初验收所需消耗品。对所属物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九、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资料和财产的保管工作,对现有设备要有财产明细帐,每学期检查一次,注明报损情况,做到帐物相符,仪器设备等出借须按规定办理。

十、定期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协同教学人员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改进教学、管理方法,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十一、要有强烈的安全防护意识,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熟悉实验室水、电、的走向情况,对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负责。

十五、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 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同时加强对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培训考核。在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修复,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

2. 使用贵重仪器设备者(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事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还必须做好使用资料(包括故障、维修、当事人、机时等)的记录;

3. 在用的仪器设备绝不允许随意拆改,如确需拆改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属贵重仪器设备的拆改必须经学院审核,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并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 重视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验和及时维修,按不同性能和要求做好防火、防锈、防尘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发现仪器损坏、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写出详细书面材料报告学院主管领导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5.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增加开机时间,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6. 在仪器设备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闲置浪费、公物私化、私自转让、丢弃等行为。

7. 各实验室之间借用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同意;校内各单位间借用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原则上不允许外借。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借出校外,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仪器设备的借用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要有借、还时间和经办人的记录),违反规定私自借出者,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包括造成损坏和丢失的经济责任。

8. 在用仪器设备,一般不许借出在教工家中或学生宿舍内使用,个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便携式仪器设备时,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向管理人员办好借用登记手续后方能借用,并限期归还。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学校资产,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各单位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9. 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将按学校有关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

十六、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我院精密仪器主要分布在西城校区化工楼A203

一、严禁学生对精密仪器的操作;

二、使用精密仪器的教师需做好预约申请登记后,须经过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后方可使用。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机器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给实验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机器;

三、保持室内肃静,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机房内喝饮料、吃食物,不准乱扔废纸等杂物,严禁吸烟;

四、使用精密仪器的教师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以任何方式修改或破坏计算机系统软、硬件,严禁自行启用软、硬封锁的部件或软件;

五、严禁在计算机上制作、查阅和复制淫秽、色情、迷信、反动等信息,或破坏软件系统,严禁玩游戏;

六、爱护机房内的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拨动设备开关和动用实验室内其他设备,对损坏或盗走设备者,将按《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上报有关部门。

十七、公共实验室及教学中心实验室钥匙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对所属人员要加强钥匙管理等安全工作的教育,使全体人员认识到管理好钥匙、防止钥匙丢失是预防盗窃案件发生的重要环节;

二、实验室各房间钥匙的工作人员应予登记,要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平时钥匙不可随意放置。任何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配制钥匙,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三、凡持有实验室、库房钥匙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其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将钥匙存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或其它地方,核实钥匙数量,以免发生差错;

四、如有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同时应采取措施,立即更换门锁;

五、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事后不报告,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财物被盗事件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责令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本方案由材料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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