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规范(修订)

更新时间:2019-10-13 15:46:55点击次数:字号:T|T

为加强教学管理,体现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指导主体作用,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毕业能力的达成,特制定本规范。

一、主讲教师上岗资格核定

主讲讲师处在教学第一线,是教学活动执行和质量保障的核心力量,做好课程主讲教师配备工作,是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保证。

(一)课程主讲教师由教研室统一安排,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确认,教务处审核备案。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已取得高级教师资格。

(二)各教研室可有计划地安排有主讲教师资格的年轻教师担任主讲任务,新开课教师在安排主讲任务前,必须全面听一遍课,至少参加过一遍辅导、实验等教学工作。

二、主讲教师职责

(一)负责选用或编写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质量较高并有特色的教材、教学指导书及教学参考资料,报教研室讨论批准,负责编制与实施授课计划。

(二)负责本课程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考核等环节的实施与教学质量分析反馈。

(三)负责课堂纪律的维持,做好对学生的考勤工作,每月向学生所在学院报告学生出勤情况。

(四)每次上课后及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课堂教学结束后,将教学日志交所在教研室(实验室)归档。

(五)任课前,从学校教务在线网站上获取学生名单,主动到学生所在学院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取得学生所在学院的配合;任课中参加学生所在学院召开的教师座谈会,共同研究学生的学习情况,交流信息,协调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课程教学结束后进行授课小结。

(六)给学生布置一定量的课外学习任务,份量、难度要适当。

(七)如没有配备助理教师,还应负责担任助课教师的一切工作,配有助课教师的,也应参加一定的辅导答疑工作。

(八)组织和指导学生课外学习活动和科技活动。

(九)积极开展课程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

三、助课教师职责

助课教师辅助主讲教师开展教学,同是教学活动执行者之一,是质量保障的外围力量,对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有重要影响。助课教师职责有:

(一)在主讲教师指导下,认真准备,按时做好辅导答疑的记录。

(二)主动协助主讲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课程的习题课、讨论课、辅导课等教学工作。

(四)部分或全部负责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严格进行平时成绩考核。

(五)与主讲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和配合,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意见和要求反映给主讲教师,协助主讲教师进行课堂纪律管理。

(六)协助主讲教师组织和指导课外学习活动和科技活动,配合主讲教师全面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四、教学环节工作规范

(一)课前准备

1、熟悉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明确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授课计划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执行。

2、按教学大纲要求,慎重选择教材,并积极有效地编写补充讲义或辅助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使教材配套,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3、了解本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了解先修课程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教学要求,处理好课程之间的衔接,有计划地安排好各个教学环节。

4、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课程教学目标,恰当地安排教学内容和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优化组合。

5、认真编写教案,熟练、透彻地掌握讲授内容,明确每次课地目标要求,确定讲课的重点、难点和一定的深广度,注意贯彻“少而精”的原则。

6、做好教学教案、挂图、演示实验、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准备工作。

(二)课堂教学

1、授课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把握讲授的深度和广度,讲清教材内容中的重点、难点;授课时要简要明了、论证严谨、层次清楚、结论正确。

2、在保证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监视可根据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要求,扩展和更新教学内容,实事求是地评述各学派地学术思想和自己的学术观点,引导学生正确吸收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造能力。

3、授课中要注意因材施教,讲究教学方法,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直观教学与抽象思维相结合;语言表达要准确、简练、生动,要讲究板书艺术;注意培养学生能力,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和研究问题,随时注意授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提高教学效率。

4、授课过程中,教师要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结合教学过程加强对学生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方法的教育,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三)习题课或课堂讨论课

1、习题课或课堂讨论课是帮助学生消化所学知识的重要环节。各门课程教学中,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要保持一定的比例,应根据课程特点合理安排内容和次数,列入授课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2、每次习题课或课堂讨论课要有明确的要求,任课教师应写好教案,配合课程教学的要求,制定出每次习题课或课堂讨论课的内容和教学方法。

3、习题课的例题要精选,要选择易暴露模糊概念、引起争论、开阔思路、加深理解、带有综合性的多种类型题目;课堂上教师要起诱导、启发学生解题思路,训练学生理解能力的作用。

4、讨论课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讨论题要具有思考性、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并应事先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做好准备。

5、对学生要严格要求,要重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和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习题课或课堂讨论课结束时应进行小结,由授课教师结合课外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

(四)实验/上机课

1、教研室(实验室)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确定实验/上机项目、内容和要求,其中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上机项目应占有一定的比例;要明确实验教材,编制实验/上机指导书。单独开设的实验/上机课,要制订学期授课计划。

2、实验/上机指导教师在实验技术人员配合下,进行实验/上机前的认真准备,每次实验前都要检查仪器、设备和其他材料的准备情况,排除故障,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3、实验/上机教学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使学生在仪器仪表(电脑及软件)的使用,现象及数据的观察和测量等方面受到严格的训练,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要教育学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注意安全、爱护公共财物。

4、严格要求整个实验教学/上机过程。实验/上机前指导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合格者方能参加实验/上机;实验/上机中,要认真巡回检查指导,仔细观察和记录评定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对实验/上机不认真,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及时批评教育;实验/上机结束后要审核学生的实验/上机数据和结果,验收仪器、仪表及其它设备;按规范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凡无故缺课者,按旷课论,并令其补作,若两次无故缺课,应取消课程考试资格,令其重修。

6、实验室/教研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学生开放。提倡学生预约实验/上机和安排学生进行必要的综合性自拟实验/上机,以加强对学生进行实验设计、科学实验方法和上机的训练。

五)辅导答疑

1、课程辅导答疑次数原则上每周一次,周学时多的课应适当增加。辅导答疑地点一般应在教室,若条件限制,也可在教师办公室(教研室)或教师休息室进行。

2、教师要注意因材施教,对基础较好的学生鼓励他们钻研与本学科有关的较深、较广的问题,并介绍有关参考资料;对基础较差的学生要进行质疑,启发其掌握好基本内容。

3、以个别辅导答疑进行为主,要采取启发引导方式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诱导学生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学生中存在的共同性问题,可进行集体答疑,但次数不宜过多。

4、教师要注意记录辅导答疑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利于总结经验,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六)批改作业

1、教师要按照课程要求,明确提出作业内容、次数及上交作业的时间,并按时收齐作业。

2、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对配置有专职辅导教师的课程,不仅辅导教师要批改作业,主讲教师也应批改一定数量的作业,以便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学生作业原则上要全部批改,对少数作业量大,作业次数较多的课程,且教师人力不足的,经教研室批准后,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每次批改量不得少于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余部分也应进行检查。

4、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应用红色墨水或红色圆珠笔指出错误之处,并给予批改,不能只打符号了事。对潦草、马虎、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作,对抄袭作业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对认真完成作业的同学及时表扬。

5、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作好书面记录,并按一定的比例记入学生平时成绩。凡不按教师的要求完成作业的同学并经教育不改者,按成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6、对于作业中存在的共同性错误,要采用适当方式及时指正。

(七)课程设计(或大作业)

1、教研室或教学小组应组织教师按课程设计(或大作业)的要求,编程课程设计指导书,做好必要的参考资料准备。

2、课程设计(或大作业)的选题和内容以达到教学要求为准,课程和工作量要适当,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设计观点和设计思想。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设计(或大作业)的内容及方法。

3、指导教师在课程设计(或大作业)过程中既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4、课程设计(或大作业)完成后要进行批改、答疑或质疑,并结合平时情况按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对不及格者,限期令其重作。

(八)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认识实习

1、每学期末将下学期各类实习总体安排计划(包括实习人数、指导教师、实习地点、经费预算、用车计划等)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以便全校统筹安排实习工作。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在实习前一个月备齐,实习教学计划在出队前一周提出,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和有关部门。

2、合理选择实习地点或单位。实习地点(单位)必须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能较好地安排进行实践性教学。逐步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实习教学基地,以利实习指导,方便管理,提高实习质量。选择实习单位或实习点时,在满足实习教学内容要求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交通方便的点,以就近为好,节约经费。对于已建立起的实习基地,应逐步完善和深化,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使全校在校外基地实习的学生数与应实习学生数之比达到 50%以上。

3、选派思想好、素质高、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选派指导教师时应注意职称、年龄、学历结构,注意培养年轻教师。凡是首次安排指导实习的年轻教师,须事先经过一轮实习培训,或集体备课,方能上岗指导实习。

4、实习前,应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工作、组织工作,准备安全帽、安全服、劳保服等各种物质准备,提前做好实习师生的交通、食宿安排。应由学院教学主管领导或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主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学生说明实习教学目的要求,宣布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纪律等。

5、实习队应严格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和指导书要求组织实习工作,实习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变动。实习中必须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严格实习纪律。实习中遇到难于解决的问题,实习队应及时向学院和学校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

6、指导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和指导书严格要求学生,钻研业务,认真指导,因材施教,注意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注意加强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并做好成绩考核工作。

7、实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遵纪守法,虚心学习,注意搞好与实习单位关系,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必须按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实习记录,认真编写实习报告、编绘图件,做好测试和计算工作等。

8、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实习队汇报实习情况,实习结束时应做好实习收尾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同时填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实习总结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教学单位,一份于实习结束后两周内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9、凡二周(含二周)以上的实习,均应组织现场考核和笔试(或口试),并严格组织命题和评分。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时,应结合学生实习表现、实习报告的质量及现场考核和笔试(或口试)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现场考核和笔试(或口试)成绩一般占 30%以上。各教学单位可具体制定各类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九)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进行。

(十)课程考核

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进行。

五、教学纪律

(一)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于开课前一周分别向所在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各提交一份后方能授课。在教学过程中,授课计划可稍加调整,如有较大变动时,需经教研室主任批准。

(二)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安排,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不得随意加课、调课、停课或更换任课教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课、调课、停课或更换任课教师,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教师学期内每一门课程申请调课课时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门课程学期计划的 10%,因特殊情况需调课课时超过 10%的,须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批准。教师经批准调课后所确课程必须补上。

(三)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上课应提前 5-10 分钟进入教室(实验室/机房)作好上课/上机准备工作,不得提前下课和延迟下课。

(四)教师在课前要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教案、教具、实验仪器用品均需完备。

(五)教师必须注意仪表,着装应整洁大方;不得在教室内吸烟;教学过程中手机必须关机或调成无声,并不得使用手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原则上必须站立授课。

(六)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每次上课应严格对学生进行考勤,实行大班抽查,小班点名。每月末统计一次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并于下月初的头三天向学生所在学院提交学生考勤表。在教学过程中,对违纪学生不能听之任之,视而不见,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

(七)助课教师必须随堂听课。

(八)教室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应按时、认真地进行辅导答疑。

(九)教师必须严格听从本单位和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的监考安排,每个在岗教师每学期应承担 3 次及以上监考任务。

(十)教师要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得侮辱、谩骂、体罚学生;不得利用职权向学生索要礼物或接收学生贿赂。

(十一)教师要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不得失职。

(十二)教师要积极参加各项教学研究、业务活动。

(十三)授课结束后,教师将教学工作手册交由开课单位用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六、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指导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1013


(编辑:admin)
联系我们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科创路1号   邮编:525000   版权所有: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专业认证网       粤ICP备1401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