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是高等学校学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学生掌握了较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较广泛的专业知识和基本实践方法后,进行课程设计的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提出、分析并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综合能力起着重要作用,是增强学生职业意识、扩大视野与巩固所学理论知识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环节,保证课程设计教学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计的目的与基本要求 (一)课程设计教学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对学生进行的阶段基础知识或阶段专业技能的训练,实现由知识向能力转化的培养手段,是对前期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检验。 (二)课程设计教学要以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与方法、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合作沟通能力、深化和扩展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初步的专业技能为目标。 二、课程设计教学的组织和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进程下达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安排设计场所。各院(系)对本院(系)课程设计教学环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院(系)的课程设计工作细则。 (二)各院(系)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依据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设计。 (三)《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是教学计划所设置的教学环节拟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具体教学要求,是安排课程设计教学、组织学生课程设计和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专业都应制定相应的《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四)《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设计的目的和任务;设计的学时和学分;课程设计内容;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课程考核办法与成绩评定;参考资料;其它。 三、课程设计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要熟悉课程设计的理论知识,根据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要求拟订题目,制定具体考核形式(设计说明书、课程设计汇报及答辩等),并于课程设计开始时向学生公布。 (二)做好课程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和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学生,使其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 (三)课程设计教学自始至终要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不能放任自流。 (四)在课程设计过程中,教师应适时做具体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五)认真审核学生课程设计的全部内容,仔细评阅,评定成绩,做好总结。按规定保管或上交文档资料。 四、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必须修完课程设计的先修课程,才有资格做课程设计。 (二)学生要明确课程设计的目的和重要性,认真领会课程设计的题目,读懂课程设计指导书的要求,学会设计的基本方法与步骤,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三)课程设计期间要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设计者,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课程设计中,要学会运用前修知识,收集、归纳相关资料,掌握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 (五)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独立思考,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按时完成课程设计任务。 (六)使用规定的课程设计用纸与封面, 按要求书写或打印课程设计说明书并装订成册,如附有图纸或附件则必须单独装订。 五、课程设计的成绩考核 课程设计的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在课程设计结束前,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汇报答辩情况、学生上交的设计说明书、图纸等材料,结合学生在课程设计期间的表现综合后,按该课程的成绩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六、检查与评估 课程设计检查与评估工作主要以各院(系)自评为主,依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估标准》(见附件)对受评对象进行逐项检查并得出结论。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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