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的学习制度
为了掌握与时俱进的人才培养社会需求,更好的达成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促成人才培养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更趋合理、课程目标达成度提升、授课内容的完善,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责任机构
组长: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专业负责人、专业主任
二、责任分工
学院成立学习规章制度学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督促全体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实验员开展学习,对学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三、学习内容
《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最新版)
四、学习方式
以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为对象,开展《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的学习。学习方式要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同时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内容由学院领导和专业主任集中学习讲解、答疑。
学习成果应反映在学生辅导、培养方案修订、毕业要求分解、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设计、师资队伍建设和支撑条件等方面。
五、学习活动具体安排时间
按照学期统一部署,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
分散自学由各专业自行安排,保证每学期不少于4次。学习记录由专业存档。
核对人:周新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