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情况反馈意见​调查办法(修订)

更新时间:2020-07-10 16:49:06点击次数:字号:T|T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情况反馈意见调查办法(修订)

人才培养目标是学校对所培养的人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它发挥着导向的作用,为充分掌握我院本科生人才培养效果及毕业后的发展情况,有依据地适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使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课程设置之间的关系更科学、更符合教育规律及工程教育认证的标准,适应国家地方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 应届毕业生调查制度

    在本科应届毕业生中,就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程度和人才培养的内容进行全体毕业生问卷调查,主要考查应届毕业生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的意见和建议。应届毕业生对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调查问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调查问卷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各专业组织人员根据本专业的情况设计。

  2. 毕业生跟踪回访调查制度

    专业每隔1~2年随机确定1-2个毕业班作为样本班,该班毕业生均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效果征询意见和建议的主要调查对象。

  3. 校友及用人单位调查制度

    学院每隔1~2年针对毕业近5年的校友开展一次专业调研,同时在校友的协助下完成3-5家用人单位及相关企业专家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及毕业生发展情况等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具体问卷的内容由专业负责人根据专业情况组织设计。

  4. 调查问卷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分析

    各专业负责调查问卷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分析工作。要求各专业做好调查问卷内容设计工作的同时,要做好问卷调查工作的组织、动员、讲解等,组织人员认真做好问卷的统计分析,提高调研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5. 调查问卷的管理和调查结果的使用

    所回收的调查问卷和所形成的调查报告交由学院保管、存档。根据需要将调查结果用于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堂教学的持续改进,也可用于教务处、质量评估中心、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等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6.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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