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办法
1.在原专业修得的大学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课、计算机基础课、军训和军事理论课、体育必修课等公共基础课的学分,可直接认定为转入专业相应模块的学分。
2.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学分,若原专业课程内容与转入专业的相应课程基本相同,且学时、学分数与转入课程学时、学分数基本一致,则可以等效转换为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学分。
3.未取得转入专业规定课程模块的其他学分,必须严格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补修取得学分。
4.转专业学生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学生学分互换确认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的,则默认课程成绩和学分有效,学生提交《课程免修表》;若不一致,经和开课教研室沟通,学分认定有效,学生可填写《课程替换申请表》来申请学分替换;若学分认定无效,学生需提交《课程补修申请表》,跟下一年级进行补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0一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