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由茂名市法学会、茂名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承办的茂名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暨“贯彻民法典绿色条款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学校图书馆208室举行。茂名市政法委专职委员程文海,茂名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庞奇凤、研究会理事何玉桂,茂名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太贤,学校科研处、华南石化创新中心、文法学院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学术年会。
程文海认为,研究会成立以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能够广泛联系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实务界的有关人士及专家学者,积极开展法治理论与应用研究,既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又关注实践中的问题解决,努力推动学术成果转化,积极投入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在研究会建设、学术研究、法学交流、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我市的环境法治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刘长兴为年会获奖论文师生颁奖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长兴,文法学院博士谭宇生、广东公勤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越、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国桢分别以《民法绿色原则解释》《民法典与健康权的实现》《民法典绿色原则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视角下的绿色诉讼思维》为题作了专题发言。李太贤、何玉桂、刘长兴对主题发言进行了点评,肯定了报告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文法学院负责人对2020年研讨会进行了总结,认为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质量很高,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参会人员合影
(文/图 文法学院)
撰稿:张婷婷 审稿:姚国军 审核:孔祥龙 签发:刘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