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7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20号)文件精神,现对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领对象
学校2027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任意一条件:
(一)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商业助学贷款);
(二)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属于特困人员;
(三)属于持证残疾人;
备注:已在专科院校/本科院校申领过求职补贴的毕业生不可再重复申请。
二、补贴申领标准
按3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具体金额以省、市人社部门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补贴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请,经由院/校系统审核后提交茂名市人社局复核,待复核完毕后,以市人社局公布最终名单为准。 具体操作流程待正式通知一并下发。
四、需准备材料
(1)本人社保卡(需知道开户行全称和12位联行号);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需拍照上传);
如: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必须是一人一合同编号)。
(3)身份证;
(4)户口本(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
五、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的相关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2.学院要严把申报资格关口,杜绝弄虚作假,全程做好信息公开,严防错报、漏报、误报;全覆盖开展政策解读,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准确掌握政策要求。因数据错漏、申报失误引发的各类问题,由各学院自行承担责任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院要对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对一引导、一对一督促、一对一帮扶”,精准推送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服务,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力争在离校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实现100%就业;
4.中心将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业务培训、传达省级文件精神,建立监督反馈机制,各学院须按要求及时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5.相关工作的落实均由各学院负责,为维护工作秩序,中心原则上不受理学生的个人申请,逾期未报及逾期材料不完整的同学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六、注意事项
因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将实行属地管理,若学校公布政策与省(市)文件不一致,均按省(市)公布具体文件执行。
附件:2027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佐证材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