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开展广东省 "2026届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9-08 】

各2026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对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领对象

2026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任意一条件:

(一)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商业助学贷款);

(二)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三)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四)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备注:已在本专科院校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可重复申请。

二、补贴申领标准

按3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具体金额以省、市人社部门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补贴申领方式

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请,经由院/校系统审核后提交茂名市人社局复核,待复核完毕后,以市人社局公布最终名单为准。

四、申领流程

(一)个人申请

各学院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5年9月21日前在网上完成申请。(具体申请操作指引请查看附件1)

毕业生请根据人员类型上传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上传格式PDF\JPG为佳),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要求:1、以上所提相关证件和证明的有效期至少到2025年10月30 日;2、请务必按照要求上传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若材料不符/不齐做退回处理。

(二)院校审核

学校将成立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资料逐一进行审核,于9月26 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三)补贴发放(以省、市人社部门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提交至市人社局复核无误后,将根据文件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的社保卡中。(注:请通过最终审核的毕业生在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前,确保社保卡的正常使用)。

(四)跟踪与反馈

各学院要对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建立工作台账,实

行“一对一引导、一对一督促、一对一帮扶”,精准推送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服务,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力争在离校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实现100%就业。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的相关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以及专项经费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务必将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通知到每一个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及填报指导,防止漏报、错报、误报;对符合要求但未申领补贴的毕业生要及时跟踪回访,确保做到应报尽报,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3、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将按照文件要求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传达省相关文件精神,并制定相应的监督反馈机制,各学院要及时、按要求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4、毕业生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报,逾期未报及逾期材料不完整的同学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端)

2.关于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