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坚持“助学为先、励志为重、感恩为导”开展“鸿德奖学金”评选活动。“鸿德奖学金”由我院2001级曾令才校友捐资设立。本次活动拟评选出25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位学生奖励2000元。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学年
2023—2024学年
(二)评选范围
奖励25名就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突出,乐于助人,道德情操高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有较强的自立自强意识;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2023-2024学年间累计至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次以上;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并认定为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原则上,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吴飞鹏等社会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鸿德奖学金”。
二、申请及评选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考核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评选出品学兼优者:
1.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学院。(如成绩单、贫困证明、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2.学院年级或专业评议小组评议、推荐候选人;
3.学院评审工作组对年级或专业评议小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联系学工办:0668-2923779,学工办地址:中专楼201;
4.学生工作部(处)对推荐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奖学金发放。
注:有以下情况者取消申请资格
(1)触犯法律,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未注册学籍者;
(3)在奖项评定工作过程中虚报、谎报、瞒报、无理取闹者;
(4)上一学年有挂科记录。
附件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鸿德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鸿德奖学金”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