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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02 】

第一章 网站建设与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院的网站建设,构建成统一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的网络平台,更好地反映我院的业务情况和工作业绩,展示学院整体风貌,促进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效率和质量,提高网站的设计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 为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领导,学院成立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政策、审批方案、协调关系、保障条件、考核奖惩。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网站信息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三章 网站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我院网站建设和网络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中对网络完全的规定和要求。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师生。

()坚持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制。

()坚持突出重点、办出特色、与时俱进、加强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第四章 网站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我院网站建设和网络宣传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

()学院总体信息:例如学院新闻、学院动态、通知公告、学院概况、学院简介、机构设置、下载专区、联系我们等。该信息由院办负责整理,经院领导审核后用于学院主体网站。

()教学方面信息:学院内部各系的设置、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的内容更新由该系系主任及时更新,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审核。

()科研方面信息: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等板块的主要信息由学院主管科研的副院长负责。负责人应完善相应版块的内容,及时上传及更改信息。

()学工、校友及工会信息:学生工作、校友之窗、工会之友等该板块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管,其中,团委学生会的各部门应主动、及时、有效地完善学生工作版块,做到学生工作信息及时上传。

()党建工作:党建工作版块由组织员负责,党委书记审核,切实实现党的思想引领作用,并依据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来上传相应的学习资料版块,用党的思想指导自身工作。

第五章 网站建设与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 网站建设和网络宣传工作中,各部门的具体要求如下

()网站建设

1、版面设计:合理运用多种媒体形式表现主题、栏目内容图文并茂、图片运用适度、色彩搭配均衡、视觉效果好。

2、网站特色:网站设计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富有特色,可读性强,目录结构清晰,布局合理,主题明确,健康向上,具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

3、网站名称:在页面显著位置放置学校名称、校徽、学院(部)或单位名称,醒目、美观、大方,可直接链接学校首页。

4、色彩风格:有统一的色彩风格和主色调,能体现学院网站特点,各页面配色与总体色彩体系一致。

5、页面效果:网站页面设计庄重大方、整洁美观、文字排版疏密有间、各栏目字体字号行距一致,整体风格符合单位的业务定位并体现其特点。

()网站内容

1、栏目规划:网站内容详实、丰富。网站要有学院概况、学院新闻、通知公告、教务通知、师资概况、党建工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学生工作、校友之窗、工会之友、下载专区、联系我们等版块。

2、新闻动态:能够及时(动态、活动新闻48小时内)、全面、准确地发布本单位工作动态、公告通知、各项信息等,并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实用性。对宣传各方面政策、教育动态、扩大学校知名度有积极作用。

3、网站导航:有本网站各栏目的导航以及相关行业的网站链接。

4、信息检索:提供按标题、内容的关键字检索,或其它更高级的站内检索。

5、联系方式:有明确的单位部门、联系方式等。

()网站管理

1、领导重视:各部门领导亲自抓网站建设,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单位常规工作体系,网站建设取得突出成绩。

2、活动积极:单位主管信息化领导、信息员、安全员能积极参加学校网站建设的技术培训、交流研讨、评比等各项活动。

3、规章制度:建立了较完善的网站信息提供机制和审核机制,并认真落实。

4、网站维护:网站责任人认真履行审定、督查、协调等职责,岗位责任、内容审核、安全防范等制度健全,执行落实。单位二级网站有指定的网站维护管理人员,对网站日常维护、更新、管理、备份,网站上显示主管人联系方式,出现问题时可快速联系。

5、安全规范:无涉密、虚假或不良信息上网。网站设计有防止网页数据被篡改、侵入或破坏等技术措施。

第六章 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监督考核

第六条 为督促各部门信息上网的积极性,由学院网络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评比,对各部门网站建设的信息数量、信息内容、更新速度等进行评比,评比结果记入考核。及时表彰奖励网络宣传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七条 网站建设评比参加人员由网站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各部门网络信息员组成。

第八条 本办法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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