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 评价管理办法(修订)

更新时间:2020-07-10 16:31:27点击次数:字号:T|T

为切实贯彻OBE教学理念,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课程考核及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工程认证专业认证标准,进行如下规定:

1.分解课程教学目标。评价责任人与参与评价的教师对照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分解、对应课程教学目标。一门课程通常对应35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

2.评价对象:应为授课班级全体学生,学生班级过多,可以教学班为单位整班抽取样本,尽量选取班级成绩为当年该课程所有教学班中等水平的班级。

3.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别采取直接评价,包括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和评分表法。

(1) 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

采用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对课堂教学类课程进行达成情况评价。对于理论课,假设支撑某课程目标的平时考核内容的满分值为A1,支撑该课程目标的平时考核内容的平均得分为B1,支撑该课程目标的考试内容的满分值为A2,支撑该课程目标的考试内容的平均得分为B2;平时考核在该课程目标的考核方式中的权重系数为E1,考试考核在该课程目标的考核方式中的权重系数为E2(其中E1+E2=1),则该课程目标的达成度F为:

514       (1)

对于含实验的理论课,假定支撑某课程目标的平时考核内容的满分值为A1,支撑该课程目标的平时考核内容的平均得分为B1,支撑该课程目标的考试内容的满分值为A2,支撑该课程目标的考试内容的平均得分为B2,支撑该课程目标的实验内容的满分值为A3,支撑该课程目标的实验内容的平均得分为B3;平时考核在该课程目标的考核方式中的权重系数为E1,考试考核在该课程目标的考核方式中的权重系数为E2,实验考核在该课程目标的考核方式中的权重系数为E3(其中E1+E2+E3=1),则该课程目标的达成度F为:

67A   (2)

例如表1是《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课程最近一次课程目标评价达成评价表。课程分别对应了3个毕业要求指标点,根据公式(1)即可得到该门课程对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

1 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结果

毕业要求指标点

课程目标

评价依据

满分值

平均分

考核方式权重系数

课程目标达成度

A

B

E

F=Σ

指标点1.3

课程目标1

平时考核

30

24.1

0.3

0.810

试题

36

29.23

0.7

指标点2.2

课程目标2

平时考核

30

25.40

0.3

0.688

试题

39

24.14

0.7

指标点2.3

课程目标3

平时考核

40

34

0.3

0.831

试题

25

20.59

0.7

(2) 评分表法

评分表法主要是对支撑毕业要求的实践类课程(独立设课实验、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采用分项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价,专业负责人在制定课程大纲时设计好评分表格,然后由专业评价小组成员集体讨论评分合理性并确定评价表。具体评价流程为:首先依据课程内容和考核方式填写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表课程目标与考核内容表的相关信息,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等根据学生的表现、设计报告(论文)或答辩情况,采用分项打分的方法对学生的能力进行考核,依据各种考核结果填写和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表

对于实践类课程,假设支撑某课程目标的评价依据有2项,2项评价依据的满分值分别为A1A22项评价依据的全部样本平均得分分别为B1B22项评价依据在该课程目标的考核方式中的权重系数分别为E1E2(其中E1+E2=1),则该课程目标的达成度F为:

51B     (3)

附件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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