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下载专区 > 管理规章制度 > 正文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9-25 】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院、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配合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齐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在校生。

第三条 预警等级。学业预警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见下表)

级别

出现情况

蓝色预警(学习提醒)

不及格学分累计≥10学分

黄色预警(留级提醒)

10学分<不及格学分累计≤18学分

红色预警(退学提醒)

不及格学分累计>18学分

注:1.必修课为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2.该预警机制每学期开展一次。








第四条 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务科、学生辅导员组成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院系学业预警工作。学工办、教务科负责检查督促,专业教师负责学业帮扶及功课辅导。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确定名单

每学期成绩核对无误后,教务科将学生学业情况发至学工办,学工办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名单,并进行预警分级。

(二)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

辅导员填写《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报学院审核,审核无误后,辅导员填写预警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受预警学生,一份发学生家长,一份装入学生学业预警档案。根据实际,对蓝色预警学生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告知。

(三)预警谈话

辅导员、班主任要根据预警名单,逐一与预警学生谈话,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填写《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谈话记录》(附件2),填好后呈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意见。

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学业预警的情况通知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关注学生学业进展,配合学校共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记录联系情况,填写《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3),填好后呈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意见。

(四)学业帮扶

1.学院教务科根据学生状况,及时联系任课教师,将预警学生名单发给本学期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和帮助教育。对于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任课老师要密切关注,重点指导,并定期和辅导员沟通。任课教师可与辅导员、学生共同分析原因,制定提高学习成绩的计划,对学生进行学习辅导,填写《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任课老师学业辅导记录表》(见附件4),填好后呈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签意见,并交教务科汇总后转学工办存档。

2.对于有生理、心理障碍或其他问题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与学校心理咨询(治疗)机构联系,提出辅助方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以上工作要求有书面记录,填写《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见附件5),填好后呈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意见。

(五)建立档案

辅导员建立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每学期末整理归档。学业预警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学生学习计划书,学生谈话记录,家长谈话记录,任课老师辅导记录,学业预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