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和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做好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5 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相关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3~5人组成。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导师及骨干教师等3~5人组成。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按专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工作小组一般应不少于5人,复试工作小组另设秘书。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方能进入复试。
(二)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按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上线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加分政策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列入复试名单,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调剂要求
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缺额,方可接受调剂。
专业代码及 |
领域代码及名称 |
学位类别 |
调剂接收专业范围 |
085400电子信息 |
085406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0808电气工程、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55机械、0858能源动力、0835软件工程、0835安全科学与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0802机械工程、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 |
学术学位 |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site.gdupt.edu.cn/yjsb/info/1071/2371.htm)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调剂遴选原则:
对申请我院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一)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的考生。
(二)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四)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国语科目成绩高者。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复试资格现场审查时间:2025年3月28日8:00-8:20。
(三)复试资格审查地点:官渡校区中专楼101。
(四)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附件1);
5.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6.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7.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9.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2)。
以上材料除审查原件外,学院均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其中政治资格审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要原件)。
以上每份材料电子扫描件以“材料序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材料名称”进行命名,压缩成一个文件,命名规则相同。考生须在3月26日前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压缩文件通过邮件发送至1539939097@qq.com邮箱,并于复试当天携带以上相关原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2025年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在3月28日进行,具体详情见下表。
校区 |
领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官渡校区 |
控制工程 |
3月28日8:00-8:20 |
资格审查 |
官渡校区中专楼101 |
3月28日8:30-10:30 |
笔试 |
官渡校区中专楼101 |
3月28日14:30-17:30 |
面试 |
官渡校区中专楼101 |
2、调剂复试
具体各批次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提前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电子邮箱1539939097@qq.com进行审核。4月8日开始至4月28日止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滚动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4月中下旬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1、复试形式
复试方式 |
笔试 |
面试 |
复试综合成绩 |
一志愿复试线下现场复试 |
电路 |
面试 |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分)+综合情况考核成绩(50分) |
调剂复试线上复试 |
/ |
面试 |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分)+综合情况考核成绩(50分) |
2、复试内容
(一)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科目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
(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jsb/info/1072/2370.htm),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
(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jsb/info/1101/1702.htm),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二)综合情况考核。综合情况考核分值为50分(综合素质3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20分)。综合情况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职业发展潜力、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考核。综合情况考核采取“三随机”的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试题)。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
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
2.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职业发展潜力;
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5.特长与兴趣;
6.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
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主要采取英语口语问答的方式进行测试。每名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满分为20分。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其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掌握。加试考试采取线下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加试安排在同一专业全部考生复试考核结束后接着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2、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外国语科目成绩高者)。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1.第一志愿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但已被我校发送待录取通知的第一志愿考生将不能在系统内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2.调剂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原则上每批次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各学院将复试结果、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部审核。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复试结果由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发布,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部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对外公布。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四)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五)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所列事项的考生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7.新生应按时入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在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
2、申诉受理和监督电话
研究生部:0668-2923758 E-mail:gduptyzb@126.com
自动化学院:0668-2923975 E-mail:1539939097@qq.com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 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3: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上线情况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自动化学院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