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学校相关转专业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以及接收计划、接收条件、遴选内容、遴选方式、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遴选并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1、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转专业工作的整体协调。
组 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成 员:各专业主任
秘 书:教学秘书
2、考核小组
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组长负责监督协调工作,各专业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开展、转专业工作资料的提交等相关工作。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相关专业主任
成员: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3-5人
二、转出学院规定
学生申请转出就读专业的,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案执行:
1、学习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的,方可批准其转出申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各专业按照成绩排名,转出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本年级总人数的10%。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缓考算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补考导致的排名变化无效。
4、由于身体条件等原因申请转出原专业的,按学校当年相关规定执行,不占用转出人数指标。
三、转入学院规定
1、转入学院各专业的报名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1)高考生源为理科生,高考科目必须有数学、物理;
(2)绩点2.5(含)以上,无补考课程;
(3)提交转入申请时,数学类、物理类课程(含实验)正考成绩均应该在75分(含)以上;
(4)提交转入申请时,数学类、物理类(含实验)课程因各种原因未按人才培养方案修读,或因缓考等原因没有取得成绩的学生,视为不具备条件。
2、退伍大学生转专业根据上级和学校政策确定,不占转入指标;
3、根据当年学校的规定,由各专业提出转入人数,学院审核后报学校。
四、转入考核方案
1、申请转入学院各专业的学生,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学生原所在学院负责,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直接取消资格,参加考核后被发现的,取消成绩。
2、综合考核成绩由课程成绩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占50%。
(1)课程成绩:申请人在原专业的课程绩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C1=10×(绩点+5)×50%
(2)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各专业考核小组组织专业能力考核,采取面试形式,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为
C2= 面试成绩×50%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C1+ C2
3、若最后一名录取考生,有多名同分者,依高等数学分数排名,名次再有相同的,根据大学物理分数确定名次。
五、例外情况
1、因身体疾病原因申请转入者,需提供符合三甲医院的医学证明和原就读学院提供的不适合就读原专业的书面说明,且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在高考录取时的要求;
(2)符合第三条3款的各项要求。
2、学生以专业特长为条件提出转专业申请的,证明材料核心内容必须在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科领域内,在读期间获取,根据特长类别,可免除第三条第3款数学或物理成绩要求,其他必须符合,且需符合(1)-(4)中任一条:
(1)政府机构认可、省级及以上等级的奖励或竞赛证书(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2)以知识产权申请的,仅考虑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需要获得授权,公开或提交的不符合要求,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类型不符合要求;
(4)以论文申请的,需要正式出版、具有CN号的期刊,且为第一作者,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5)其他未涉及的证明材料,具备(2)-(4)同等标准,且在读期间获取;
3、以上各种类型的学生,均需要提交材料的个人说明,并经专业考核小组认可后,视为符合报名条件,可以进入考核环节。
六、录取
(1)各专业按照转入名额,根据综合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
(2)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提出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处理),公示后报学校。
七、本方案公布后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自动化学院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