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38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第一轮公示的基础上进行了意见采纳、材料补充等工作,由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审核,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无异后将按照程序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3月14日,为期3个工作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面谈、书面署名方式向自动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反映,反映意见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方式:13604114525(微信同步)
特别说明:以上名单是我院年级初步评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审核并确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生资助的重要依据。
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如下同学为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姓 名 |
学院 |
吴锦杨 |
自动化学院 |
钟振英 |
自动化学院 |
王碧露 |
自动化学院 |
陈龙 |
自动化学院 |
夏媛缘 |
自动化学院 |
陈竟成 |
自动化学院 |
严汉新 |
自动化学院 |
王汉锋 |
自动化学院 |
赖俊赋 |
自动化学院 |
宋景伟 |
自动化学院 |
马余权 |
自动化学院 |
邹宗佑 |
自动化学院 |
黄文辉 |
自动化学院 |
林伟浩 |
自动化学院 |
陈进成 |
自动化学院 |
潘瑞鑫 |
自动化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