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38号)的要求,在学校资助中心发出《关于开展学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后,自动化学院成立学院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进一步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建议进行核议,复核第一轮公示反映问题。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后将按照程序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为期3个工作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面谈、书面署名方式向自动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反映,反映意见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杰老师
邮箱:zdhxyzz_2023@163.com
电话:13302540535
特别说明:附件里名单是学院初步评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审核并确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生资助的重要依据。
自动化学院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