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38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动化年级评审小组对申请动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现将近期动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将按照程序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5月8日,为期3个工作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面谈、书面署名方式向自动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反映,反映意见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13604114525(微信同步)
特别说明:以上名单是我院年级初步评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审核并确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生资助的重要依据。
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如下同学为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姓 名 |
学 院 |
李敬瑶 |
自动化学院 |
邝俊熹 |
自动化学院 |
何明顺 |
自动化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