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新生缓交教育费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办理,申请和审批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周前三天,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第一周后两天,院(系)审核后上报学生处。
(二)第二周,学校进行审批。
(三)第三周,获准缓交教育费的学生到院(系)办公室(教务科)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二、新生缓交教育费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每学年于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办理,申请和审批时间安排如下:
(一)入学报到时,欠费学生均应填写《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并办理“绿色通道”审批手续。
(二)入学第五周,申请缓交教育费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缓交教育费申请表》(见附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三)入学第六周,院(系)对申请缓交教育费学生进行审核,公示三天后上报学生处。
(四)入学第七周,学校进行审批。
(五)入学第八周,获准缓交教育费的学生到院(系)办公室(教务科)办理暂缓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