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科研及实验室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3-04-21 18:16:47  阅读量:    

1、树立立德树人的思想,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科研工作。配合学科带头人,做好全院学科建设协调工作及科研平台的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申报制定本学院的科研项目、科研计划和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制订、完善学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在研项目的督促与检查,掌握各个项目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及时与学校科研部门沟通及汇报。

4、负责组织对本学院科研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成果鉴定工作。

5、负责协调落实本学院有关科研人员、设备使用、经费分配等方面事宜。

6、负责本学院对外科技服务和协作工作,负责开拓服务范围、洽谈合同等其他具体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院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统筹并组织所分管范围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

8、负责科研机构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9、负责本学院各项物资设备的调配和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本院实验室设备的采购验收工作。

11、协助书记、院长分管本院安全工作。

12、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