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对标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要求,进一步 规范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和《工程教育认证标 准(2024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根本目的,是将毕业要求落实 到每门课程和每位教师,通过系统、合理和形成性的评价,为专业教育教学提供持续改进的依据,最终保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价对象
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评价接受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三、评价时间及周期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周期为4年(5年制专业评价周期为5年),即一个全学程,毕业要求达成的总体评价工作一般在九月份进行。
四、评价机构和人员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由各二级学院的专门机构组织实施, 可以专门建立评价机构,也可以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承担。评价机 构的组成应包括能够决定改进工作的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 人、骨干教师及管理人员等。
五、评价方法
(一)达成情况评价方法的制定原则
评价方法必须保证获取的评价数据与毕业要求达成有足够的关联度。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色及认证要求,由达成评价机构与 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等共同制定评价方法。
(二)评价方法分类
评价方法包括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类,其中直接评价是指通过直接观察或检验成效评价毕业要求及分解指标点的达成情况,包括学习成果、考试成绩、课堂表现、作业和报告等;间接评价多为意见调查或自我陈述,包括访谈、问卷调查等。达成情 况评价一般以直接评价为主,间接评价收集的数据作为补充。直接评价的结果分析,应以各门课程(教学环节)对某一毕业要求 分解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相应的课程支撑权重,计算得出达成情况评价结果。间接评价的结果分析,以收集的所有问卷调查/访谈等为基础,综合分析达成情况评价结果。
(三)综合多种方法开展评价
针对不同性质的毕业要求,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价,包括采用直接、间接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按 照毕业要求的性质分类,与专业直接相关的分析、设计、研究等 毕业要求项适合采用直接评价或定量评价的方法,团队、沟通等 非技术性指标适合采用间接或定性的评价方法。多种方法结合的 目的是通过不同的评价方法交叉对比、相互佐证、综合分析得出 评价结果。
六、评价过程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基本程序:
(一)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进行自我评估
在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之前,首先对已有的毕业要求 达成情况评价机制进行自我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针对性的 调整和改进,如果有较多的项目得分较差,应完善后再进行达成 情况评价工作。
(二)确定毕业要求及合理分解指标点
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可衡量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 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应易于分解为可衡量的若干指标点,便于 进行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评价。毕业要求分解的关键是分解后的 指标点清晰、明确、可衡量,并能覆盖通用标准中的11条毕业要 求,易于收集证据并能够证明达成。
(三)确定足够的教学环节支撑
专业必须确保每项毕业要求及分解指标点都有足够的教学环 节支持。同时,应有明确的考核要求,评价是否达成该项毕业要求及分解指标点。
(四)教学团队落实并开展合理考核、评价
教学团队应明确并认同自己应该承担的毕业要求,重新修订 课程教学大纲,将支撑的毕业要求充分体现在课程教学大纲中。 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教学全过程,对学生进行考 核,并评价毕业要求的达成。
教师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或自评等多种方式,对课程落实毕业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估,并确认学生考核的合理性。
(五)分析得出评价结果
专业应制定合理的评价计划,包括制定评价周期,确定各年度的评价活动、参与评价人员,根据不同的毕业要求指标点选择恰当的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的分析应由二级学院评价机构人员(能 够决定是否采用评价结果的人员)参与。最终的评价结果要通过多种不同的评估方法交叉对比、相互佐证、综合分析得出。 一般情况下,重点参考直接评价和定量评价得出的数据,间接评价和 定性评价数据作为参考。
七、评价结果应用
开展评价的根本目的是将评价结果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工 作,包括评价过程中的数据和最终评价结果,应通过恰当的方式通知相应的教师,针对性改进相应的教学环节,达到毕业要求的 预期效果,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八、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办法之规定、学院教学改革情况及专业开设课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及详细计算方法。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