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规定适用在重点实验室学习或从事实验研究的所有本科生、研究生。
2、进入重点实验室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应该遵守重点实验室的一切管理规定,学生的学习、实验、管理及安全由其指导教师负责。
3、进入重点实验室首先应到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报到,登记相关信息,学习重点实验室有关管理制度,并录入门禁指纹,在完成学习、实验任务后或者毕业离校前应协助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删除其门禁指纹。
4、学习期间严格遵守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外人带入重点实验室或将试剂、材料、设备等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5、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如实记录实验数据,遵守技术秘密,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对外发布、传递、泄露相关研究技术成果,不得私自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不得私自在互联网或其他途径公开相关实验报告、结论、数据等信息。
6、要爱护一切财物,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培训合格并经教师允许,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并做好记录,严禁私自使用禁用仪器设备。
7、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挥。文明实验,不得穿拖鞋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嬉戏、喧哗。严禁在实验室内烹煮食物,严禁使用电炉取暖,严禁私自接入非实验设备。
8、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的,重点实验室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广东省石油化工污染过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