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级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我校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入学,现将我校2018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重要性
1.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高校必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即学费缓交,对录取入学无力承担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通过诸如国家助学贷款等不同资助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因此,各学院要更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新生入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注:不论学生是否已申请生源地贷款或准备申请高校贷款,只要学生报到时未交清学费(准备现场缴交学费除外)均需办理“绿色通道”。
2.各学院在迎新点应专门设置“绿色通道”手续办理处,并制作专门标志,以方便新生咨询和办理。
二、严格要求、规范程序,认真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1.进入“绿色通道”的新生原则上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中的困难学生;
2.对于来自地震、洪涝和发生其他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首先确保进入“绿色通道”。各学院要全面、详细地了解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并指派专门的老师或学生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心理指导,使之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3.“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盖章或未盖章均可);
(2)学生本人持所在学院审核后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凭回执到爱心礼包领取处领取礼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要及时办理缓交教育费申请手续、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手续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手续。
2、9月17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须将“绿色通道”学生汇总表报送至资助中心。其它时间办理的“绿色通道”情况,随办随报。
3、各学院对进入“绿色通道”的困难学生要在适当时机进行调研,如遇情况不符和弄虚作假的,除要求相关学生全额上缴所有欠款外,并对其作相应的不良信用记录。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学生,不得申请各类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已申请的,则予以取消,并给予批评教育。
附件: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2、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