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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念教授在《中国评论》(CSSCI)发表论文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区域国别研究院院长、外国语学院教授彭念,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刘伊美在《中国评论》月刊(CSSCI)2025年12月号,总第336期发表题为“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进展与挑战”的学术论文,对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进展、面临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助力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

《中国评论》月刊2025年12月号,总第336期封面

全文如下:

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进展与挑战

【摘要】印尼高度认同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与中国共同构建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在经济领域,两国经贸往来显著增多、经贸规模稳步扩大;在政治领域,两国高层互访日渐频密、政治互信不断加深;在军事领域,两军安全合作逐步展开,军事关系有所拉近;在人文领域,两国人文交流日益紧密,民心相通不断深化。尽管如此,两国在贸易投资、战略对接、民心相通等关键领域也面临挑战,制约了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深入推进。未来,双方应在贸易投资、“一带一路”、蓝色经济等领域深化合作,加速推进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为地区和平与世界稳定增添更多确定性。

2013年3月23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俄罗斯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时,首次面向世界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2019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时,首次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丰富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科学内涵,为各国共护海洋安全、共促海洋发展、共商海洋治理明确了方向。〔1〕

作为与中国命运与共的友好邻国,以及地处太平洋和印度洋连接处的重要海洋国家,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主动回应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两国共建命运共同体取得积极进展,但也面临现实挑战。有鉴于此,本文对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进展、面临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助力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

一、印尼对命运共同体的认知与回应

(一)印尼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知与回应

印尼是东南亚最大的经济体和人口大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战略地位。这是印尼高度重视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参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客观基础。作为东盟“领头羊”,印尼不仅积极促进东南亚地区整合,还主动推动全球南方合作,以实现“黄金印尼2045”愿景(建立一个主权、先进、公平和繁荣的印度尼西亚)。〔2〕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提倡的国际合作与共同发展等理念,与印尼追求全球南方国家身份和扩大地区及国际影响力的外交战略目标高度契合,因而得到印尼的高度赞扬。印尼认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所倡导的和平、合作、包容、融合等价值观,强调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与理解。〔3〕 印尼也认识到,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内加强国际合作,可以更好地应对全球性挑战,实现全球共同发展。

基于这种认知,印尼同意与中国构建具有地区和全球影响力的命运共同体,并通过政策支持和实际行动积极推动相关倡议落实。在2024年与中国领导人的两次会晤中,印尼均明确表示支持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并愿与中方共同推动这些倡议落地实施。2025年5月,印尼总统普拉博沃在与中国总理李强会晤后,强调推进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两国还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实施多项标志性基建项目,如雅万高铁、爪哇7号电站等,显著改善印尼民生,同时架起文化互鉴桥梁。〔4〕印尼还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并与中国共同推动南南合作,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贡献力量。通过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践,印尼不仅提升国际影响力,还为全球南方国家团结合作提供示范。

(二)印尼对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认知与回应

印尼地处太平洋与印度洋连接处,海洋对其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经济方面,海洋为印尼提供丰富渔业资源,使后者成为印尼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在战略方面,印尼扼守巽他海峡等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国际海峡,多达三条繁忙的国际航线穿越印尼周边海域,对全球海运贸易和战略物资运输具有重要影响。在安全方面,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岛屿使印尼面临海上安全威胁。因此,印尼亟待加强海洋防御力量,保护国家海洋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这是印尼高度重视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参与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客观基础。

在实践中,印尼认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区域海洋合作,推动海洋可持续发展。首先,印尼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强调公约在解决海洋划界问题和维护海洋秩序中的核心地位,主张按照公约原则处理海洋争端。〔5〕印尼在海洋争端领域坚持对话合作而非武力对抗,与海洋命运共同体中的和平解决争端理念相符。其次,印尼总统佐科2014年提出“全球海洋支点”战略,强调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的海洋合作,减少非法捕捞、领土争端、海盗、海洋污染等纠纷。〔6〕这与海洋命运共同体强调海上合作和蓝色经济发展理念相契合。印尼还发布《东盟海洋展望(AMO):印度尼西亚关于加强东盟全面海洋合作的倡议》,参与东盟主导的海洋合作机制,推动区域海洋治理,提升印尼在海洋事务中的整体协调合作能力。这与海洋命运共同体重视海洋治理理念一致。

再次,印尼大力发展港口、航运等海洋基础设施,推动海上互联互动,在助力印尼自身海洋经济发展的同时,为区域和全球海洋合作提供便利条件,符合海洋命运共同体中共同发展目标。印尼还与中国积极开展海洋合作,共同推动海洋经济、科研、生态保护、海上安全等领域的发展,为构建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奠定合作基础。2024年,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对接框架下的合作规划》,共同致力打造更多海上亮点,进一步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7〕

二、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最新进展

(一)经贸往来显著增加、经贸规模稳步扩大

印尼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贸易中心,为中国相关产业提供镍、铜、煤等关键矿产资源。2024年,中国与印尼双边贸易额达到1478亿美元,同比增长8.5%,中国连续12年稳居印尼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据印尼统计数据显示,中资企业在印尼投资项目达2万多个。2024年,中国内地对印尼投资达81亿美元,仅次于新加坡和中国香港。超过1000家中资企业在印尼开展业务,涵盖能源、通讯、电力、互联网等多个领域。〔8〕2025年10月,印尼驻华大使周浩黎表示,近年来两国在经贸、投资、基础设施及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成果显著,显示出强劲的互补优势与广阔的发展前景。〔9〕

两国还出台优惠政策促进双边贸易和相互投资增长。2019年4月,双方签署“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建设”合作规划等重要合作文件,开启两国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和“全球海洋支点”建设的新征程。2023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印尼正式生效,两国简化海关程序,放宽报税政策,实施关税减免优惠,有力地推动两国贸易发展;同年10月,雅万高铁开始商业化运营,成为中国与印尼共建“一带一路”的典范。〔10〕该项目带动沿线地区旅游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助力印尼打造“雅万高速铁路经济带”;11月,两国签署价值100亿美元合作协议,涉及食品、新能源、技术和生物技术等领域。〔11〕2025年10月,两国再次签署9项贸易合作协议,涵盖绿色能源、垃圾能源处理、汽车出行生态系统、智能水产饲喂系统及印尼咖啡采购等领域。

(二)高层交往日益密切、政治互信不断加深

2022年11月,习近平主席与印尼总统佐科会晤,双方就加强中国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共建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达成重要共识。〔12〕2024年2月,普拉博沃当选为印尼新任总统,延续对华友好政策,继续推进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同年4月,普拉博沃强调,印尼愿落实好构建两国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共识。同年8月,中国印尼双边合作联委会机制第五次会议举行,双方强调在两个元首战略引领下,中国印尼政治互信持续深化。11月,普拉博沃开启任内首次访华行程,推动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新进展。

2025年4月,习近平主席同普拉博沃总统互致贺电,庆祝中国与印尼建交75周年,强调双方将携手构建具有地区和全球影响力的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同月,中国印尼外长防长“2+2”对话机制首次部长级会议举行。中国外交部长王毅指出,这是中国在全球建立的第一个部长级“2+2”机制,标志着两大邻国、两大新兴经济体和两个发展中大国的战略互信和政治安全合作开启新篇章。〔13〕9月,普拉博沃在平息国内骚乱后专程来华出席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活动。他强调对华关系是印尼外交政策的重中之重,两国关系处于历史最好时期,期待推动两国关系取得更多成果。〔14〕

(三)安全合作逐步展开,合力应对安全挑战

自普拉博沃当选为印尼总统以来,中国与印尼的安全合作快速推进。2024年11月,普拉博沃访华期间,双方将两国合作格局由“四轮驱动”升级为“五大支柱”,增加安全合作为第五大支柱。〔15〕安全合作成为中国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支撑。2025年4月,中国印尼外长防长“2+2”对话机制首次部长级会议举行,双方安全合作迈入机制化新阶段。

双方还通过军事交流、联合演练、武器采购等多种方式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2024年12月,中国与印尼联合开展“联合自然灾害救援”实兵演练。2025年1月,印尼海岸警卫队司令伊尔万西亚率团访华,深化双边海上合作,共同维护海上安全。同年10月,印尼国防部长沙弗里称,印尼将采购至少42架中国造J-10C战斗机。〔16〕这将是该国首次购买非西方国家飞机,标志着中国印尼安全合作取得重大突破。此外,两国还通过中国-印尼海上合作技术委员会推动海洋科研、航行安全、海洋经济等领域合作,还在应对气候变化、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应对金融风险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开展合作。

(四)人文交流规模扩大,民心相通更显成效

2015年,中国与印尼启动副总理级人文交流机制。这是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之间首个副总理级人文交流机制,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与沿线国家建立的首个人文交流机制。〔17〕2021年,两国将原有的政治安全、经济、人文三个副总理级机制整合,建立中国印尼高级别对话合作机制。2024年4月,该机制举行第四次会议。印尼希望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加强对华合作,中国则强调要密切人文交流,增进民心相通,夯实两国关系发展的社会基础。〔18〕

两国还通过简化签证政策,便捷人员往来。2025年6月,中国正式实施“东盟签证”,为符合要求的印尼等东盟国家商务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审发5年多次、停留期最长为180日的相应类别来华签证。中国还对印尼等东盟6国实施240小时海南过境免签政策,以及桂林、西双版纳、广东免签入境政策。2025年4月,中国驻印尼大使王鲁彤表示,以两国建交75周年为契机,双方将在优化签证便利措施、增加直航航班、推动教育与文化交流、促进旅游合作及加强经贸往来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促进中国印尼民心相通。〔19〕

三、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但在贸易投资、战略对接、民心相通等关键领域也存在挑战,制约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深入推进。

(一)贸易结构不对称,对印尼投资阻力增大

在贸易领域,印尼对华出口产品主要为矿产品、金属制品等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对印尼出口产品主要是机电产品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这种出口产品种类差异导致双方贸易结构不对称。一方面,印尼依赖中国的技术密集型产品,但这反过来又制约印尼的制造业转型,使得印尼对外出口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能力下降;另一方面,印尼又对向中国出口资源密集型产品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减弱印尼经济的抗风险能力。正如印尼媒体所言,印尼依赖从中国进口的商品与其扩大出口的目标相违背。这种差距造成经济失衡,且依赖资源出口的模式难以支撑印尼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

在投资领域,中国对印尼的基础设施投资较多。此类项目存在工期长、成本高、回本周期长等特点,不仅增加中国企业投资风险,还容易引发印尼对债务问题的担忧。此外,随着中国投资大量涌入,印尼国内也出现经济民族主义倾向,阻碍中国对印尼投资长远发展。如,印尼国内已出现要求中国企业增加工资的罢工潮、要求政府出台原矿对华出口禁令等。

中国对印尼矿产投资也触发社会环境问题,引起当地民众不满。有印尼专家指出,特别是在镍矿开采及加工领域,印尼需要解决劳动条件和环境影响问题。〔21〕目前,少数几家中资企业控制着印尼镍加工业约四分之三的主要冶炼厂和合资企业。该行业对煤炭发电的严重依赖也因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而受到印尼国内外批评,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空气和水污染、当地生态系统退化。印尼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毕什玛透露,中资企业对印尼镍矿的“过度开采”遭到当地民众的强烈反对。主要原因是企业对环境标准、安全事故和居民安置的负面影响关注不够,从而使得当地民众对中资企业的健康和安全标准产生担忧。〔22〕印尼前副总统卡拉也曾指出,印尼近90%的镍工厂都由中资企业控制,印尼生产的镍零部件几乎全部出口到中国。这不仅使得印尼无法从中获益,还造成印尼对中国技术的依赖。〔23〕

印尼还认为,中国对印尼投资的部分项目未能实现技术转让,导致印尼未能充分吸收中国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例如,在一些制造业项目中,由于中国企业技术转让不到位,印尼当地企业难以掌握核心技术,无法实现产业自主发展,进而影响中国投资对印尼经济的带动效应。并且,由于印尼技术工人较少,中资企业更倾向于引进中国劳工。这虽然在短期内解决了用工问题,却不利于印尼当地就业的增加和劳动力素质的提升。〔24〕此外,虽然RCEP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中国与印尼之间的关税,促进商品和服务在中国与印尼之间的自由流动,但也增加印尼本土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特别是家具和纺织品等行业。

(二)战略对接协调困难,运营成本风险上升

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在实施推进过程中,由于国情、发展阶段和政策重点存在差异,部分项目在落地过程中出现协调困难问题。首先,虽然双方建立多层次合作机制,但在一些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项目中,双方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协调成本较高。其次,印尼地方实行一定程度自治,地方政府在双边合作项目中的参与度和协同能力有限。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地方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充分发挥,甚至可能出现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不一致的情况,进而影响项目的顺利推进。〔25〕再次,印尼行政审批程序较为繁复,使得中国企业在印尼投资和运营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对各种审批手续,增加项目前期成本和时间成本。

此外,印尼还存在程序性贪腐问题,容易让中资项目贴上腐败标签。印尼反腐败委员会预防和监督副主席帕哈拉指出,印尼地方政府一再被认定为易受腐败影响的机构。〔26〕自2025年初起,印尼反腐败委员会就一直对雅万高铁涉嫌腐败案展开调查。今年11月,印尼总统普拉博沃主动揽责,并承诺偿还债务,但反腐败委员会副主席约翰尼斯仍坚持持续推进调查工作,并称调查不受政治因素影响。〔27〕

(三)反华情绪有所抬头,民心相通受到阻碍

长期以来,印尼华人在政治上处于弱势地位,并因其在经济上的主导地位而被厌恶,因而很容易成为政治或经济动荡中的种族骚乱受害者。即便在后苏哈托时代,印尼社会的反华情绪也从未消失。〔28〕2023年8月,印尼经济和法律研究中心发布报告指出,中国的影响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因为印尼在经济上依赖中国。〔29〕随着雅万高铁在2023年10月正式开通,印尼对中国的担忧也逐步增多。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国际关系部主任莉娜表示,虽然雅万高铁成功运营表明在佐科的领导下中国印尼关系处于巅峰时期,但中国的大量投资引起印尼民众对“债务陷阱”、环境恶化、中国劳工大批涌入的担忧。〔30〕

此外,部分人士还企图通过炒作所谓的“中国威胁论”来煽动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鼓噪印尼在南海问题上采取强硬立场。2024年11月,印尼部分人士对普拉博沃访华期间发表联合声明中的“海上共同开发”(双方就“在存在领土争议地区共同开发的重要共识”达成“重要共识,并同意成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以探索和推进相关合作”)进行扭曲解读。一些人称,这可能被解读为印尼改变了其长期以来的南海不声索国立场,并有可能损害印尼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开发资源的主权权利〔31〕,危害当地渔民生存和经济发展〔32〕,影响东南亚地区稳定〔33〕。其他东盟声索国可能对印尼承认九段线主张感到失望,进而显著改变东盟声索国在南海问题上的政治格局和团结。〔34〕为此,印尼外交部专门发表声明澄清到,“此次合作不能被解释为对中国‘断续线’主张的认可,这一合作对印尼在北纳土纳海的主权、主权权利或管辖权没有影响”。〔35〕

四、推进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对策建议

中国同印尼深化全方位战略合作,构建具有地区和全球影响力的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应在贸易投资、“一带一路”、蓝色经济等领域深化合作,加强沟通,共同推进中国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

(一)推动贸易升级,深化投资合作

通过技术交流、联合研发、产业对接等方式,推动双方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两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利用好RCEP,推动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降低贸易壁垒,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的稳定增长;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加强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兴领域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合力推进“两国双园”建设,鼓励双方企业在园区内投资兴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拓宽双向贸易和投资规模,为双边经贸投资合作提供良好营商环境;注重加强技术转移和产业深度合作,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在矿业开发和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强化管理和推动绿色技术应用,确保经济增长与生态环保并重;拓展同非洲等全球南方国家的合作,加强供应链产业链整合,共同抵御国际不稳定性,提升抗风险能力;深化南南合作,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系,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

(二)携手“一带一路”,共筑繁荣之路

深化“一带一路”倡议与印尼“全球海洋支点”战略的对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对接框架下的合作规划》,结合各自新的发展阶段和政策重点打造合作新亮点;充分发挥中国印尼高级对话合作机制的统筹作用,加强双方合作联委会的职能,推动各个领域合作的落实;以雅万高铁的成功运营为契机,加快推进“区域综合经济走廊”、港口、交通等互联互通项目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质生产力领域的合作,培育更多旗舰项目;解决中资企业资源开发所引起的社会环境问题,包括扩大民间组织、民营企业等利益攸关方的参与、健全中资企业内部治理、规范中国对印尼投资、建立问责监督机制等,减轻当地民众的疑虑,削弱反对力量的炒作,营造中资企业的负责任形象;多元化对印尼投资,以粮食安全、可再生能源和数字经济为切入口增加对印尼投资,同时逐步减少对印尼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的投资力度,通过主动调整投资结构来打破“债务陷阱”“恶化环境”等舆论炒作;抓住印尼迁都契机,以工业园区建设、合作开发等方式分散中国对印尼投资地理分布,改变印尼民众对中国投资过量涌入的错觉。

(三)深化海洋合作,共筑蓝色经济

落实好包括捕捞、养殖、加工、投资、技术在内的全面渔业全产业链合作,共同促进渔业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支持印尼加强综合渔业体系和海洋产业产能发展;深化在海洋科研环保、航行安全、深海探测、防灾减灾、海上能力建设等领域合作;在《关于深化蓝色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协议指导下,推动在海洋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利用风能、潮汐能、洋流和太阳能电池技术等,推动两国蓝色经济发展;依托中国印尼海洋科学实验室,积极开展海水生态养殖、海洋水产加工与利用、海洋气候与变化的各领域合作;拓展深海领域及交叉学科的合作,打造中国印尼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开展更多海上合作项目,提升印尼在海洋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水平;探讨并开展更多海上合作项目,如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科研等,加强在蓝色经济领域的合作,共同打造海洋经济合作的新亮点;在海洋科技、海洋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帮助印尼提升海洋能力建设;利用中国在深海勘探和开发技术方面的优势,通过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方式,实现技术提升和人才培养,共同建设现代化港口和物流中心。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24VHQ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略)

作者| 彭念,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区域国别研究院院长、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伊美,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

出处|《中国评论》月刊2025年12月号,总第336期,第87-94页。

撰稿:陈洁

审核:李特夫

签发:黎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