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石油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3-24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石油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5人。

2.复试录取监察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纪检纪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学院纪委委员及骨干教师共3人组成。

3.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5人,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秘书(记录员)1人。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方能进入复试。

2.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按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生源数组织复试。

3.加分政策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列入复试名单,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调剂要求

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缺额,方可接受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专业的分数线要求。

3.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的考生。

(二)调剂遴选原则

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1.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的考生。

2.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

3.对申请同一专业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国语科目成绩高者。

5.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滚动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三)调剂接收专业范围:

专硕:085703 地质工程、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704 测绘工程、085705矿业工程、085400电子信息、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10人工智能、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05 软件工程、085901 土木工程、085903 海洋工程、085800能源动力、085802动力工程、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085808 储能技术。

学硕:0705 地理学、0707 海洋科学、0708 地球物理学、0709 地质学、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4 土木工程、0815 水利工程、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 矿业工程、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5 软件工程。

(四)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需求信息:研究生部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统一发布各专业计划缺额信息。

2.考生申请调剂:符合专业调剂条件申请调剂的考生(包含校内调剂、校际调剂)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发送复试通知:学院组织专人对调剂系统内的调剂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按照调剂遴选原则,将选中的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审核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须在截止时间前(6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

4.取消复试资格,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复试通知及已确认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5.参加复试,考生按照学院复试安排参加复试。

6.志愿解锁,对未能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视情况对其调剂志愿统一解锁,以便考生可继续报考其他院校。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对于错报志愿的考生,在志愿锁定时间内我校不予解锁。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2,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5.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6.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7.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9.《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需手写签名)。

以上材料除审查原件外,学院均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其中政治资格审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及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自查承诺书需要原件)。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复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现场收取材料1-8的复印件和材料9的原件。

调剂复试考生需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版或者照片共同压缩到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于复试日期前1天发送至电子邮箱:85915088@qq.com,拟录取后一周内,将上述材料1-8的复印件和材料9的原件以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学院,地址为: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科创路1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石油工程学院,收件人:胡老师(18218605336)。开学后,需提交资料原件复查。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1.复试方式: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具体名单见附件4)。

时间:2025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石油工程学院楼303

3.调剂考生:按照考生调剂报名的实际情况,实行多批次滚动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月中下旬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4.网络远程复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平台,包含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操作指南(考生版)》。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复试考核内容及成绩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情况考核两个部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50分)

地质工程领域(085703)考核科目为《构造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085706)考核科目为《工程流体力学》。考生从备选试题库抽签,每套题有6道题考生面试作答。

(2)综合情况考核(满分50分)

综合情况考核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3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20分)进行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要点为:①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②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③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⑤特长与兴趣;⑥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

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主要采取口语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关的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二)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地质工程领域(085703)加试科目为《油矿地质学》《沉积岩石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085706)加考科目为《输油管道设计与管理》《渗流力学》。

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100分,采取线上笔试方式。加试安排在同一专业全部考生复试考核结束后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分)+综合情况考核成绩(50分),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二)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三)录取原则

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外国语科目成绩高者)。

复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时(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部组织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程序

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2.经复试合格并获得学校拟录取资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将由研究生部通过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3.第一志愿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已被我校发送待录取通知的第一志愿考生将不能在系统内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4.调剂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5.原则上每批次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各学院将复试结果、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部审核。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复试结果由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发布,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部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对外公布。公示期7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6.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我校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发放《调档函》,并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按时寄回。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档案材料可留在工作单位不调取,但考生本人、工作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二)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九、咨询、申诉方式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科创路1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石油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525000

地质工程专业联系人:刘老师17825793231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联系人:罗老师17819186928

石油工程学院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18218605336

电子邮箱:85915088@qq.com

申诉电话:0668-2923758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石油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