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调入的基本条件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二)调剂遴选原则
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1)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类别/领域的考生。
(2)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3)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
(5)若调剂生源不足,根据生源与调剂报名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二、复试调剂时间与形式
(一)调剂复试时间
按照考生报名情况,实行多批次滚动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石油工程学院网站,4月中下旬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二)调剂复试形式
远程网络复试;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操作指南(考生版)》。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的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2,下载打印后,手写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5.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6.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
7.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9.《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需手写签名)。
复试考生需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共同压缩到一个压缩包中,以“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命名,请于复试前一天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qindw@gdupt.edu.cn。
录取后一周内,将1-8的复印件和9的原件以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地址为: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科创路1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石油工程学院,收件人:秦老师(18898509100)。开学后,需提交资料原件复查。
(二)复试
(1)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情况考核两个部分,均通过远程网络复试进行,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地质工程领域(085703)考核科目为《构造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085706)考核科目为《工程流体力学》;具体考试大纲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从备选试题库抽签,每套题有6道题考生口试作答。
2)综合情况考核(满分100分)
综合情况考核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5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50分)进行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要点为:①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②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③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⑤特长与兴趣;⑥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
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主要采取口语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关的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三) 加试(每生每门课程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地质工程领域(085703)加试科目为《油矿地质学》《沉积岩石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085706)加考科目为《输油管道设计与管理》《渗流力学》;具体考试大纲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site.gdupt.edu.cn/yz/info/1068/1427.htm)。
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100分,采取线上口试方式,考生从备选试题库抽签,每套题有6道题考生口试作答。加试安排在同一专业全部考生复试考核结束后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综合情况考核成绩×50%,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二)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调剂考生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的优先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且与视为相同的统考科目分别排名。录取时,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外语成绩高者)
(三)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以及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五、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寄送招生学院。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
(一)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二)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
为更好地让学生了解调剂相关政策信息,学院设立专线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等事宜,为考生解疑释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提供申诉渠道,并设立专线负责受理考生申诉、投诉事宜,进行跟进处理。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诉受理和监督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室:0668-2923378,E-mail:jwb2923787@gdupt.edu.cn
学校研究生部:0668-2923758,E-mail:gduptyzb@126.com
石油工程学院:0668-2339136,E-mail:276314462@qq.com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石油工程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