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拔油气储运工程系、石油工程系主任(副主任)的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3-1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院各系(所、中心)建设,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本选拔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职数

油气储运工程系副主任1名;

石油工程系主任1名,系副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2.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能够科学谋划,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群众威信高。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四年)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核

313日下午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石油工程学院系(所、中心)主任(正职、副职)报名表》(包括电子版)交至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康宁)。学院办公室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二)民主推荐

317日前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范围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各系(所、中心)负责人、油气储运工程系,石油工程系全体老师。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如果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三)讨论决定

学院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四)公示

在学院网站上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报学校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任人选,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六)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民主推荐期间,欢迎大家向学院客观、公正地推荐人选。

2、民主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师生监督。

附件:《石油工程学院系(所、中心)主任(正职、副职)报名表》

石油工程学院党委

202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