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石油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23年6月25日召开会议,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油〔2020〕60号)文件精神,认真审核了我院2023届6名参加结业后补考毕业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分委员会通过讨论研究,授予储运19-3罗伟龙、储运19-3刘正明、储运19-4门家乐、储运19-4张凌学士学位。
公示时间为6月26日-6月28日。
石油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