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各系(所、中心)建设,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本选拔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职数
选配油气储运工程系主任1名
选配油气储运工程系副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2.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能够科学谋划,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群众威信高。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四年)。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核
在5月19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石油工程学院系(所、中心)主任(正职、副职)报名表》交至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二)民主推荐
5月24日前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范围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各系(所、中心)负责人、油气储运工程系全体老师。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如果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三)确定考察人选
学院召开党委会,根据推荐结果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由学院组成考察组,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员范围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各系(所、中心)负责人、油气储运工程系全体老师。
(五)讨论决定
学院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六)公示
在学院网站上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报学校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任人选,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八)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民主推荐期间,欢迎大家向学院客观、公正地推荐人选。
(2)民主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师生监督。
附件:《石油工程学院系(所、中心)主任(正职、副职)报名表》
石油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