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茂名学院
《茂名学院部门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汇编》(2005年12月)的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实际,经班子
会议研究,石油工程学院班子成员分工如下:
一、院长分工
(一)、全面负责本院的教学、科研、行政、师资队伍建设、
学科及专业建设。
(二)、主持制定本院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
(三)、负责组建
本院学术委员会,并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以及教学、科研课题评审的有
关工作。
(四)、负责审定
本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科研工作计划、招生计划和本院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指导各专业、
教研室(中心)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开展第二课堂,督促、检查、指导各专业、教研室(
中心)的业务活动。
(六)、负责建立本院下设机构,指导下设机构选配负责人并报学校备案。
(七)、抓好本院师资队伍
建设,制定实施教师培训提高计划、做好教学督导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
(八)、负责本院年度经费
收支的申报和审批。
(九)、全面负责本院的学位评估和各种教学评估工作。
(十)、组织教师承接办学、科研、顾问、咨询、加工
、测试等工作。
(十一)、负责审核本院人员的调出、调进、调整、返聘、奖惩意见。负责本院教职工的考核工
作。
(十二)、领导本
院的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档案信息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管教学副院长分工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本院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
实习工作。
(二)、组织制订本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报教务处、主管校长
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编写和选用各门课程的教材,编制各种教学文件,检查教材的使用情况。
(四)、协助院长
组织各教研室(中心)开展教学研究,开辟第二课堂。
(五)、做好青年培养和任课教师安排工作,协助院长
抓好师资队伍建设。
(六)、协助院长做好本院的学位评估和各种教学评估工作。
(七)、做好专业建设,尤
其是新专业学位授予权评审和课程建设工作。协助院长做好本院的学科建设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
设点工作。
(八)、组织发动本院教师深入开展为人师表活动。
(九)、协助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做好学生的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管科研实验副院长分工
(一
)、在院长领导下,分管本院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学年、学期工
作计划,经院长批准组织实施,并进行工作总结。
(二)、组织本院的科研工作,确保完成学校下达的教
学科研任务。
(三)、协助院长承接办学、科研、顾问、咨询、加工、测试等工作。
(四)、负责实验教学的组
织领导,抓好实验室建设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指导各专业(中心)搞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日常
管理工作,保证实验设备完好率,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需要。
(五)、指导教研室主任选择和确定实习单位,选定生
产实习指导教师,并根据实习大纲拟定和实施实习计划。
(六)、负责审查和批准本院实验指导教师的任课安排
和授课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八)、协助院长
组织各教研室(中心)开展教学研究。
(九)、协助院长抓好师资队伍建设。
(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
他工作。
四、党总支
书记分工
(一)主持党总支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党
总支部委员会和党总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总支工作,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
交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总支党员大会讨论决定,负责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参与讨论决
定本单位教学 、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
负责地开展工作,教育党员和群众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抓好党的思想、组织
、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具体指导下级党组织的工作,检查总支工作在支
部的落实情况和各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督促各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五)抓好本单位
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属下党支部抓好党员和师生的理论学习及重大政治活动,及时
掌握、分析党员和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
(六)加强同本单位行政及
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七)加强党总支
委员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抓好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内部团结,充分
发挥党总支委员会的政治核心作用。
(八)会同本单位的行政领导配合学校单位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
管理、考核和监督工作。会同本单位行政领导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做好或协助做好本单位
师生员工有关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
(九)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完成学校单位和行政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总支
副书记分工
(一)党总支副书记在学校
党委和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学风建设和
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二)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各项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大型的思想教育和问题活动,
组织实施学生的入学教育、军训、形势教育、纪律教育、毕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日常教育,
对学生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政治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助理人员的配
备、管理和考核工作。
(五)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六)负责专职学
生工作干部及兼职班主任的队伍建设。
(七)完成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八)深入学生,
掌握分析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九)组织领导本院学生会
、分团委开展各项工作。
(十)负责与学生有关的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批,各项奖惩、特困生评定、奖学金、助学贷款发放
等审批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报表及统计数据。
(十二)完成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