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5月29日上午,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在学院楼218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院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学院党委书记韦明肯主持会议。
第一议题学习中,刘仰智带领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上,韦明肯同志带领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党的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从第七十七条至第九十三条,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规定,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组织纪律“红线”,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为广大党员干部明确了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能做。党员干部应认真学习有关组织纪律的规定,人人知敬畏,个个守底线,不触“高压线”,真正将组织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撰稿:刘丙伟 审稿:刘仰智 签发:韦明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