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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1级新生注销学籍的名单公示

2021/09/22 15:00:22      人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广东省《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35号)的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1级新生注销学生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天,从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9月26日17:00止。在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和意见,请及时联系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668-2923262)反映情况。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提交招生办。学校届时将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油〔2017〕49号)第一章第一条“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名单,学校将在招生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将注销其新生电子档案,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的规定,对此部分新生进行注销其电子档案处理,注销后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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