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实验中心开放实训室学生守则

作者:信息技术实验中心 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信息技术实验中心开放实训室学生守则

一、学生进、出实训室必须进行登记,必须填写实验时间、实验完成情况等。

二、必须服从老师的安排,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移动和使用实验室内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找老师处理,不能自行解决。

三、实验室所有设施均为学校财产,请自觉予以爱护,不得故意损坏。
 
四、禁止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谈笑甚至嬉戏打闹等影响他人的举动。

五、禁止携带食品或饮料,以及床铺、自行车、溜冰鞋等一切与实验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内。

六、实验结束后,必须将桌上的物品清理干净,将凳子摆放整齐。

七、如果实验室已满员,需排队等候。实验结束,应带齐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等随身物品尽快离开实验室,不要逗留。

八、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将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警告、停止实验、永久取消实验资格,造成经济损失者必须按规定赔偿损失。

九、实训室按正常上班时间开放,需要其他时间开放的,需上级领导审批,严禁通宵使用实训室,更不可在实训室住宿。



Copyright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理学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科技楼   邮编:525000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