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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商请推荐广东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专家库专家的函》的通知

编辑:江振丽 审核: 时间:2025-10-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商请推荐广东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专家库专家的函》(以下简称《推荐函》)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1、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操守,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2、专业能力:具备军民融合、国防动员、装备制造、信息技术、工程建设、应急管理、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与专家库定位相关领域的专业背景,熟悉对应领域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或实践经验。

3、资质经验: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曾担任副处级以上相当职务,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一般应在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履职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职责(如参与政策咨询、项目评审、调研论证等),承诺遵守专家库管理办法,按时参与相关工作。

5、其他要求:被所在单位确定为涉密人员,且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协议),具体以《推荐函》为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根据上述资格条件及《推荐函》详细要求,认真筛选推荐对象,确保推荐材料(含专家推荐表、资质证明、业绩材料等,具体清单见《推荐函》)真实、完整、规范。

    2、请于2025年10月13日17: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4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xx专家推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1936501885@qq.com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0月9日

    附件【关于商请推荐广东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专家库专家的函.pdf】已下载

    附件【20250919-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商请推荐广东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专家库专家的函--初稿.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专家推荐表.wps】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专家入库信息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专门库专业需求.wp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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