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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学生资助政策(2023版)
发布日期:2023/03/06 点击量: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3300元/年(其中一般困难学生2300元/人,比较困难学生3300元/人,特殊困难学生4000元/人)。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续贷学生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广东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当年考入广东省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一年级新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新生在开学时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省外的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广东省内建档立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享受高校免学费政策,免学费金额按照实际学费金额执行。

社会性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社会奖助学金项目23项,每年发放奖助学金110多万元,含“肇英集团奖助学金、惠州隆基电子奖学金、东洋油墨奖助学金、海聚化工奖学金、吴飞鹏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奖励优秀学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安心在校学习和生活。

学费减免

对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临时困难补助

针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家庭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每人每次600-2000元,每学年只能申请两次。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100多个,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可取得工作酬金,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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