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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工作制度

发布者:后勤处  时间:2021-03-29  浏览:

1、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建立个人档案、健康档案,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文明服务,细心调配,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遵守医务所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认真细心。

3、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药房负责人根据药品使用和周围情况,结合学校用药情况,形成采购药品目录,上报医务所办公室实施。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验收人员要认真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有效期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4、药品保管: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误应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5、药品调配: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

6、发药时应耐心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注明服用方法,外用乳剂、混悬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7、药品盘存:药品每月底定期盘存,做到“药账相符,出入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配合学校做好进销存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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