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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推荐刘志森同志申报职称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2-01-06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工作。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重点实验室会议审核等环节,拟同意推荐刘志森同志申报高级实验师职称。

公示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2日(五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书面向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反映(刘正辉,电话:13927552576)。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石油化工污染过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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