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肇英实业有限公司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年肇英实业有限公司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在校生中四年级的优秀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勤奋好学、生活简朴、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立志成才、服务社会的情操;
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期间专业平均排名(每学期的专业排名总和÷6学期)依次筛选,每学期专业排名都在前40名(含40名),在校无不良记录。如:无补考和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记录;
3.不能同时申请“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4.已办理了注册或暂缓注册手续。
二、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机电工程学院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在校四年级的优秀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勤奋好学、生活简朴、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立志成才、服务社会的情操;
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期间专业平均排名(每学期的专业排名总和÷6学期)依次筛选,每学期专业排名都在前40名(含40名),且在校无不良记录,如:无补考和考试作弊等违法记录;
3.不能同时申请“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4.已办理了注册或暂缓注册手续。
三、“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法,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积极上进,并认定为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按其加权学年学业成绩(本科生的加权学年学业成绩=本人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学分绩点<两个学期总平均绩点>÷专业年级上一学年学业绩点个人最高学分绩点<两个学期总平均绩点>×10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推荐名单。在校无不良记录。如:无补考和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记录;
4.不能同时申请“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四、名额分配、奖助金额
(一)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奖学金
学院(专业)名称 |
本科推荐名额 |
奖励金额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
5 |
5000 |
(二)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奖学金
学院(专业)名称 |
本科推荐名额 |
奖励金额 |
机电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 |
5 |
5000 |
(三)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和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额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 |
石油工程学院 |
2 |
3 |
化学工程学院 |
2 |
4 |
化学学院 |
1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6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7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1 |
8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9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1 |
10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2 |
合计(名) |
15 |
|
|
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额 |
1 |
自动化学院 |
1 |
2 |
计算机学院 |
2 |
3 |
建筑工程学院 |
2 |
4 |
理学院 |
3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6 |
文法学院 |
2 |
7 |
外国语学院 |
1 |
8 |
体育学院 |
1 |
9 |
艺术学院 |
1 |
合计(名) |
15 |
资助金额:2000元/人。
五、评审要求
(一)11月18日前,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在“智慧学工--资助管理--助学金--肇英实业有限公司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中完成申请和班级民主评议工作,按规定程序完成学院评审,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11月25日前,学院完成获奖感言材料收集。
(三)11月26日前,学校按规定程序完成校级审核,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11月28日前,学校向资助方报送名单,确定最终人选。
六、提交材料
(一)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于11月18日11:00前,从智慧学工系统把初审名单汇总表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导出并打印,由学生本人签字,学院副书记和资助辅导员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官渡校区综合楼210或西城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位)。初审名单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信息填写完整后,插入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材料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学院收集获奖感言材料,于11月25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邮箱。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要求
1.申请表需从系统导出,学生信息要真实,签名、日期手写,盖学院行政公章(章要盖清晰);
2.请在纸质版申请表上粘贴一寸白底证件照。
(二)获奖学生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获奖感言,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三)申请学生需提交2023-2024学年度成绩单纸质版,成绩单需经教务员签名、教务部盖章。
(四)以上材料将送交资助方,获奖感言材料的读者为资助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文章审核工作。
(五)同一名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的社会专项奖助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5000 元,获得的奖助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