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含2024级本科新生和专升本新生)顺利入学,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修订)》(广油〔2023〕40号)》文件要求,现把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高校必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即教育费(学费和住宿费)缓交,对录取入学无力承担教育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通过诸如国家助学贷款等不同资助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各学院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新生入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要求各学院必须设置“绿色通道”手续办理处,以便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二、申请条件
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教育费的2024级本科新生和专升本新生。
三、办理程序
请各学院提醒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时在“智慧学工”系统——“绿色通道”模块认真填写 “绿色通道”相关信息,提交给学院附件1申请表纸质版(含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意:附件1申请表的内容除“承诺签名”处手写外,其它内容要求电脑打印。各学院资助辅导员及时在系统审核申请学生基本信息,待学校最终审核,公布通过“绿色通道”人员名单。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新生报到入学后,提醒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困难学生要及时办理缓交教育费申请手续。
(二)请各学院告知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抓紧时间到学生生源地教育局助学部门办理助学贷款。
(三)各学院对进入“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要在适当时机进行调研,如遇情况不符,弄虚作假的,除要求相关学生全额上缴所有欠费外,并对其作相应的不良信用记录。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及学校的各类资助学金。已申请的,则予以取消,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教育。
五、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在2024年9月15日下午5点前在提交如下材料:
1.各学院在系统审核导出汇总表,提交汇总表盖章签字PDF版(须含副书记和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请发送电子版到学工部助学管理科邮箱即可。
2.各学院将审核通过学生的相关材料,即附件1申请表纸质版(含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交学工部助学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梁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81199
联系地址: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210室(助学管理科)
西城校区: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助学服务岗)
学生工作部
2024年8月27日